我市7个县(区)完成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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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邢矗)21日,记者从我市生态文明专题讲座会上了解到,目前,拉萨市7个县(区)已完成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扎西央宗说:“通过聆听这次讲座,我受益匪浅。作为一名交警,我们倡导争做绿色出行的践行者,倡议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绿色有序的交通环境。”
2012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目前,全市263个行政村(社区)、***个乡(镇)、7个县(区)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社区)、生态乡(镇)、生态县并获得命名,其中当雄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宁说:“我们应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下一步我们要继续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示范创建水平。”
责任编辑:黄炳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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