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村民发现的野生大鲵得到保护
6月1日早上,旺苍县东河镇白马寺社区五组村民姚成家致电县渔政部门,称其儿子姚兵在关门寺水库涵卧管出水口的渠道内意外发现一条娃娃鱼(大鲵),并带回家中小心看护,不知道怎么处理,请求予以救助。
现场对大鲵进行鉴定
接到电话后,县渔政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姚成家的家中,首先对娃娃鱼进行消毒处理,经现场测量和比对,野生大鲵长65厘米,重约3.5斤的,无伤痕,生命特征很好,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应将该娃娃鱼在原栖息地进行放生。现场工作人员与姚成家一家人商议后,决定将该娃娃鱼立即放归大自然。
对野生大鲵进行放生
县渔政部门提示:野生娃娃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珍稀动物,严禁捕杀、买卖、食用,违者可以被处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县水务局 李 雄 何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