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参保住院和门诊零星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比较严重和复杂时期,为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患者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现对我县基本医疗参保患者住院、门诊零星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前或近期所有在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含: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异地急诊住院、转外就医住院、部分特殊群体需靶向药治疗或抗排异用药的病患者),如发生医疗费用需医保报销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其参保城乡居民病历资料和相关***由所在村委会统一集中收集,然后由村委会交至各乡镇医院医保办,最后由各乡镇医院医保办派专人将病患者资料交至县医保局集中审核报销。
二、参保患者提交报销资料时,请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出院小结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门诊)***原件,以及本人银行账号和个人联系电话,对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供住院大病历。
三、器官移植患者(换肾,换肝脏,换心脏,换造血干细胞,换眼角膜)以及部分需使用国家谈判靶向药治疗的特殊群体患者,如治疗期间出现药品短缺,暂由卫健局下红十字会中心药店负责统一调剂和配送,采取集中供药制,红十字会负责病患者资料的统一收取,最后由红十字中心大药店统一交县医保局集中审核报销。如部分患者因特殊检查急需赴武汉检测的,由器官移植患者本人向县防控指挥部申请办理出城通行证。
红十字中心大药店
联系人:韩娅
联系电话:135****5990 5241852 5241526
医保局
普通零星报销联系人:黄珺
联系电话:139****7391
外伤住院报销联系人:步凡 张杏
联系电话:199****0803 5274947
红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