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人员构成
2019年白莲镇人民政府人员行政编制24人,财政供给人数23人,年末实有人数27人。
第二部分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262.63万元,支出总计262.63万元。与2018年相比,2019年度收入支出均增加1.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城乡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建设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63万元。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74万元,占本年支出93.21%,项目支出16.89万元,占本年支出7.79%。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63.6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6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2.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45.74万元,项目支出16.89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17万元、津贴补贴78.7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44万元、住房公积金20.99万元、抚恤金1.6万元、生活补助1.6万元。
公用经费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5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3.42万元、维护费0.65万元、会议费4.8万元、培训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
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镇本级,系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86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2.定编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为零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为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
普通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22批次,382人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2.63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 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单位和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大逆不道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浠水县白莲镇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