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事业单位专技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黄冈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创新人才引培机制,促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黄冈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办法》由一个主件和两个***组成。主件共7章28条,包括总则、岗位设置、选聘条件、选聘程序、聘用与考核、交流与退出和附则。两个***分别为三级岗直接申报和竞聘申报参考条件,直接申报参考条件共23条,竞聘申报参考条件分四类36条并附相关说明。
《办法》适用于全市事业单位中实施岗位管理制度且已经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办法》规定,三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主要用于培养、引进国家和省市重点行业领域、学科、特色专科以及急需的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选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除了应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还需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为促进我市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省内一流、市内领先水平。(张先锋 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