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水运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谈话提醒会
根据市安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实际,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8月11日,市港航海事局召集全市8家水运行业相关企业在黄州召开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谈话提醒会。会议由市港航海事局副局长曹兴旺主持,8家企业代表、市港航海事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港航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剑作总结发言。
会议集中观看了关于“屯兰矿难”的安全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会上,市港航海事局副局长郭卫兵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宣读了市港航海事局《关于开展黄冈市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自查自改,确保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企业25项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后果告知书》、《企业18项职业卫生法定责任后果告知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9项法定责任后果告知书》,大大加深了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浠水县银河船舶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开展大检查和隐患整改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李剑指出,截至目前我市水路交通安全态势平稳无事故,但是不能麻痹大意,水路运输、渡口渡船、港口生产、危货监管、在建工程等领域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他强调,各企业务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以下五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是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规程、制度等强化日常管理;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力度;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五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