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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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北省质量强省工作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全面提高质量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市,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创建工作安排,现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廊坊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廊坊市质监局)
联系人:常立新
联系电话:0316-5178859
电子邮箱:lf2025607@163.com
联系地址:廊坊市光明西道198号
廊坊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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