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黄冈市民政局近日印发《黄冈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将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市和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将全面推进实施细化分解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三年目标、切实将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加大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带头人的力度、丰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活动载体、创新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策措施等七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分为培育发展阶段、能力提升阶段、示范引领阶段,通过实施一批项目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充满活力、健康有序。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领,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纳入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布局,积极争取支持,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