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及增值收益情况报告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及增值收益情况报告》已于2012年4月25日经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对社会公示。
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努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为核心、以宣传执法促进归集、以贷款支取提升保障、以科学运营提高收益、以稽核审计确保安全、以行风评议改进服务、以网络科技提升效能,各项业务实现了稳定健康发展。
一、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2011年度归集住房公积金16.55亿元,比上年增长34.99%,累计归集总额67.55亿元,累计归集余额42.51亿元。
二、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贷款发放:2011年度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98亿元,支持2162个职工家庭购买住房,本金回收2.58亿元,利息回收9022.29万元,逾期率为零。截至2011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967户32.19亿元,贷款余额22.88亿元。
提取使用:2011年度审批提取37352人次,提取金额7.46亿元,累计提取总额25.04亿元。
购买国债:本年度未购买新国债。2005年购买国债2000万元,本年度回收国债利息88.8万元。
三、2011年度增值收益情况业务收入:2011年度全市业务收入共计12934.7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823.65万元,贷款利息收入9022.2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88.8万元。
业务支出:2011年度全市业务支出共计84***.46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利息支出8131.6万元,贷款手续费支出289.33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43.53万元。
收益及分配情况:2011年度全市收支相抵后实现收益4470.28万元。按照当年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应为贷款累计余额1%的规定,本年度将以前年度多计提风险准备金1608.41万元计入2011年度增值收益。计提风险准备金后实现增值收益6078.69万元。另外增值收益中还应扣除以前年度多上缴财政的收益12.87万元,本年应上交财政的增值收益为6065.82万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此增值收益拟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用于2012年度经费预算。
(二)用于解决市县两级建造、购买、租用、装修等营业用房资金。
(三)用于创新归集管理模式经费资金。
(四)除去以上费用,剩余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
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将以上增值收益全额上交财政,并由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按此方案监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