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劳动局开展清理整顿职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昨日开始,宝安区劳动局启动为期11天的清理整顿职介市场秩序专项打击行动。该局局长陈长贵在工作部署会上表示,求职者遭遇“问题职介”的,可致电29990000举报;支持或包庇纵容非法职介行为的,则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
职介收费有规定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提供职业中介报名费(求职登记费)标准为10元;择业介绍成功的,普工类服务收费标准为200元,技工类(需提供求职者的技术等级证书)服务收费标准则为300—400元。
职介机构在委托招聘、委托求职协议生效后30日内,未能为用人单位找到符合协议要求的求职者,或未能为求职者找到符合协议要求的就业岗位,则必须退还按规定应退的费用。
会议着重强调,职介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职介许可证、收费标准等信息,并记录服务结果、收费情况等,严禁违规收费或未按规定退费。一旦发现职介机构超标准收费,择业介绍成功的,劳动部门将责令退还超标收取部分的费用;若未介绍工作或未介绍成功,抑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则必须全额退费。
依法经营须遵守
会议还要求,职介机构不得超核准范围经营,须杜绝虚假信息,不许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不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和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介服务。同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发布的就业信息,严禁包含歧视性内容,并不得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强制体检项目。
对于未经许可登记擅自从事职介活动者,以职介为名从事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会议则要求各街道劳动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合作,依法组织查处取缔。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监管缺位,辖区内因非法职介行为引发恶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追究所在街道劳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黑职介”不进行有效查处,或者包庇纵容的,则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