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度评价我市律师兼职仲裁员工作
10月11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连刚一行三人到访市律师协会。市律协副会长梁建东、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梅臻、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秀玲等参与了座谈。
李连刚副院长介绍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基本职能和兼职仲裁员制度,并代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市律协长期以来给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项工作,特别是兼职仲裁员的推荐选拔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劳动、人事和社保方面的争议仲裁,及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工作,自2000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每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000多宗,涉及劳动者6万多人。市仲裁院为缓解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于2010年开始试行兼职仲裁员制度,邀请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兼职仲裁员,协助市仲裁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兼职仲裁员制度的推行过程中,律师兼职仲裁员共计审理仲裁案件877宗,占案件总量的27%,人均审理案件12.4宗。律师兼职仲裁员们在审理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的劳动法律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庭审经验,确保了审理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律师兼职仲裁员的辛勤付出表示高度赞扬。
梁建东副会长表示,市律协感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广大律师从事兼职仲裁员工作的肯定和赞许。广大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该多关心和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兼职仲裁员制度的推行为广大律师提供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平台,市律协将深化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合作,推荐更多的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的优秀律师加入到兼职仲裁员队伍中来,积极履行律师肩负的社会使命。
最后,双方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兼职仲裁员制度中的回避制度、选拔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律师协会 周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