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引领民办学校办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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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目前在新北区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机构数量较多,大多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然而申请设立者往往出于利益的驱动和营利目的却忽视了其教育的公益属性。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其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针对这一情况,区行政审批局在受理申请材料时,就从民办教育机构的培养目标、党组织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方面进行积极引导和严格把关,尤其是对外语培训机构更是全面衡量及仔细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修改完善;组织现场踏勘时会同教育部门的有关监管人员一起到场,除特别核查场所安全工作外,还特别强调在环境布置、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要求体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彰显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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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3:38: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