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积极思考现状及时解决问题
阳光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府有职责,社会有责任,民众有义务。实施阳光扶贫以来,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投入下,贫困地区的面貌有了极大地改善。但不可否认,当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思想不重视、目标不明确、计划不充分。目前阳光扶贫工作采用政府分解任务、单位承包区域、个人结对帮扶的方式开展工作。但在具体实践中,很多单位及个人对政府推进阳光扶贫工作缺乏深刻的认识,仅限于被动应付上级考核任务,搞搞过场,积极主动性不足,没有制定具体的扶贫目标任务,对区域内的扶贫对象没有进行仔细研究,制定的脱贫计划不科学、不深入,缺乏可操作性。
二、措施较单一、成效不明显。不少单位扶贫工作各自为政,“各人自扫门前雪”,缺乏统筹协调,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对帮扶工作也仅停留在对贫困户的物质帮扶上,有的单位把帮扶按照民政救济来做,每个季度搞搞看望慰问、发发油米就算帮扶,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
三、贫困户脱贫动力不足。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安于现状,没有发展动力;二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客观上长期制约贫困户有效脱贫;三是部分贫困户不思积极就业,不谋发展思路,一心想吃低保,自身不想脱贫,“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
为了解决阳光扶贫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新北区财政系统积极思考,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制定脱贫计划。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加强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政策、扶贫攻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的宣传,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增强做好阳光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需要多部门联合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规模布局上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扶贫计划,帮助当地村干部理清思路,制定好发展规划,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地区和困难户的突出问题。
2、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扶贫实效。一是完善保障式扶贫政策,细化和完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持、民政救助扶贫等惠民政策;二是完善资金配套政策,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要求,逐村逐户量身定制帮扶计划,细化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对症下药,提高扶贫实效。
3、整合社会资源,助力脱贫攻坚。鼓励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资源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经济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4、激发内生动力,提振脱贫信心。“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要通过观念、教育、文化扶贫等,提高贫困对象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他们的心热起来、手动起来,丢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自强不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