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今年一号文件提出3年目标夜晚要能重见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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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武进区1月8日下发2017年一号文件《贯彻“263专项行动”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文件明确要以大气污染防治、河湖环境治理和生态绿城建设为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环境综合执法,全力提升生态短板,从而保障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以“空气清新、阳光灿烂、满天星斗”为目标,全面实施废气整治,开展好禁燃区建设、堆场扬尘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黄标车整治等工程,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2017年,武进将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工作。2019年底前,淘汰一批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项目,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生产工艺低端落后、达不到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以及位于敏感区域环境风险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企业,实施关停。 副市长、区委书记史志军表示,决不允许环境污染问题阻碍武进经济社会发展,决不允许违法排污企业抹黑武进生态宜居宜业品牌,决不允许各级政府和企业以税收贡献为名牺牲百姓的环境利益。铁腕治污过程中,凡没有体现刚性执法要求、任意改变处理标准的,现场检查中应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问题的,将一律严肃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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