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集中预审明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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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今年年初,新预算法正式施行。根据新预算法和监督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我市研究制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明确预算审查实行“三审制”,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预先审查、市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作出决议。昨天的集中预审,是“三审制”的首道审查程序。 据了解,我市2016年预算总体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支出预算有保有压有调整、努力盘活存量资金、坚持绩效导向”等原则进行编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行政运行成本,按照全口径政府预算要求,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确保预算内容完整、功能科目细化、支出结构优化。 预审会议上,市财政局作了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市发改委作了关于2016年拟列入预算的社会事业项目计划和预算安排初步方案的情况汇报。虽然是“三审制”实施以来的首次集中预审,但记者注意到,历时近3个小时的会议,与会人员分别围绕教育、养老、医疗、规划编制、金融扶持、招商引资、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预算支出,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市财政局、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回应。 俞志平在会上指出,依法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所在,也是维护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我市财政等部门认真按照预算法和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编制重大改革,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工作成效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他希望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委和预算审查专家、监督联络员与市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努力,对新的预算编制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健全预算体系,确保按照法定要求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编制好、执行好各项预算;进一步加强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和匹配,重视有关重大财政问题的研究,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据悉,按照程序规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将于本周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对201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明年1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进行最后审查和批准并作出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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