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05〕137号关于加快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副局以上单位:
根据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及广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须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尚未办理二代证的市民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市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村(居)委等可集中办理本单位人员及其家属申领二代证的手续,市公安机关将提供预约***受理服务。
三、从2005年8月20日起,我市实施二代证工本费减免政策。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首次申领与换领二代证时免交工本费;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首次申领与换领二代证时减半交纳工本费。对此前已办理二代证而未能享受减免政策的居民,从2005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可凭其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减免证明及二代证(或办理二代证回执)到原发证单位窗口办理工本费清退手续。
四、从2005年11月1日起,邮政部门开办广州市行政区划内二代证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市民可向邮政部门提出申请,通过速递方式送证到领证人手中。
五、为保障各位市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催促尚未办理二代证的市民迅速申领二代证。
详情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从化市公安局户政科咨询。户政科电话:87972923-71306。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