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到位8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企业负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市财政迅速布置工作,及时部署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租金。对涉及减免的房租,按照分类方式处理,还未收取的,直接按照要求进行减免;已收取未上缴财政的,由单位直接退回企业;应减免房租已上缴财政的,按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流程向市财政申请退付。
经统计,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预计可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的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减免房屋租金1053万元,涉及减免企业(个体户)户数682家,截至4月底,实际已减免房屋租金907万元,减免到位率86%,涉及减免企业(个体户)户数620家。其中承租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的企业减免房屋租金预计716万元,涉及减免企业(个体户)户数305家,实际已减免房屋租金684万元,减免到位率95.5%,涉及减免企业(个体户)户数304家。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文件规定,继续督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快落实对承租企业的房屋租金减免,切实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有力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