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保持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0.99亿元,总支出112.39亿元,年末结余结转8.60亿元;基金预算总收入71.90亿元,总支出60.82亿元,年末结余结转11.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3亿元,支出0.32亿元,年末结余0.01亿元;区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5亿元,支出4.45亿元,年末结余2亿元。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主要包括财政专户内有1.09亿元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100.7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等。
二是资金闲置、清理未到位,主要包括存量债务及债券转贷资金共5.48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专项资金4,458万元拨给相关单位后闲置,2012年以前结转的共907.9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等。
三是债权债务核算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将财政专户对外债权无偿划拨给公有企业,财政已冲账、企业未记账;区财政专户与镇街财政间往来款余额核对不符;2006年收上级下达经费支出后结余62万元一直挂账未清理。
四是2015年10月收新增债券转贷资金2,750万元,当年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五是区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没有省以上文件依据的11个专户及4个代管资金专户仍待清理。
二、镇街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2个镇街未及时收缴物业及广告租金、企业承包费等共1,317万元,镇自定项目收费447万元。
二是资金、资产闲置,管理不善,主要包括镇属部门有1,156万元历年滚存资金闲置,部分房屋、土地闲置,部分物业未登记入账。部分镇街环保责任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率偏低。部分已征未拆旧物业状况不清,部分物业经营收益归属未理顺。
三是1个街道高龄老人津贴、残疾人生活津贴发放监管不到位,存在多发、重发、少发等问题。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3个部门存在未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部分大额支出未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二是排污费征收管理、违法排污处罚、户外广告牌设立审批、绿化补偿费审批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三是内部监控、资金管理不健全,主要包括未及时追收广告资源、花市经营权出让金收益1,122万元、应缴未缴广告资源出让金60万元;部分公务支出使用大额现金,个别公务支出不合规,部分现金收支长期未记账;大额结余资金闲置多年;部分暂存暂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四、企事业单位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经营、处置管控不严,主要包括部分物业批量低价出租给同一租户且允许转租,部分物业约定不得转租但租户可能违约转租,部分租金标准合理性存疑,存在公有收益流失风险;应收未收物业及广告资源租金243万元;部分物业长期闲置等。
二是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坐支现金、大额现金支出、企业银行账户销户后余额4.68万港元现金由支出审批人保管存放、个别支出没有原始凭证等。
五、政府投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是质量管控不严,主要包括3个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1个工程未按图施工。
二是结算审核不严、超期结算,主要包括1个工程结算时未按合同核减延期费用等,违反合同约定补增材料价差45万元,因工程变更增加结算800万元未重新报批;1个工程未按工程变更计价原则结算变更工程量、多计造价44万元;部分工程长期未结算。
三是资金管控不严,主要包括部分工程资金安排不合理,一边是应付未付工程款,一边是融资资金未安排使用;应收未收拆除工程管理费580万元;17个项目匆忙启动后又因规划变更等原因暂停或取消,已支付部分前期费用,造成浪费。
四是招投标管控不严,主要包括1个项目未经核准擅自改变招标方式;1个企业提供虚假投标文件且中标;4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未按规定提交给集中交易机构;部分项目未在集中交易机构内采购或招标;部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设置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
六、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对养老服务业,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工业转型升级,行政审批事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降成本、去库存、去产能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1个敬老院未办理设立许可手续、无证经营;1家小额贷款公司就同一笔贷款损失重复向区财政局申报0.8万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