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港市恒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公告
2022年10月24日,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桂财会〔2005〕35号)规定,作出同意贵港市恒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现将该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贵港市恒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450***********7。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陈立武。
五、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黎素萍。
六、办公场所:贵港市金港大道863号(中银大厦)1幢725号。
港北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