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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审计工作落实情况的函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17日发表  

省审计厅葫芦岛市政策***审计组:

  按照《葫芦岛市2020年第二季度政策***审计所需材料清单》要求,我市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一)财政专项资金。

  落实情况:

  1.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和拨付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65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省以上财政资金3185.6万元。

  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015.6万元,按常住人口数拨付县区,专项用于疫情防控。

  ②省预拨疫情防控资金2170万元,全部下达市卫生健康委,用于采购设备和防疫物资等支出。

  (2)市级财政资金8399.3万元。

  ①采购设备、防护物资及防控经费等4774.2万元。其中市卫健委4022.5万元、市公安局282万元、市戒毒所35万元、驻京办9.9万元、市卫生健康中心322万元、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1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82.8万元、葫芦岛北站5万元。

  ②补助县区3625.1万元。一是城乡社区一线人员临时性补助2000万元;二是补助乡镇、街道、社区防控经费1527万元;三是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98.1万元。

  (3)各地区财政资金4970.9万元。

  兴城市720.3万元、绥中县2034.4万元、建昌县1069.3万元、连山区280万元、南票区124.9万元、龙港区685.1万元、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56.9万元。

  此外,还预拨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医疗保险基金500万元,专项用于医疗救治工作。

  2.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拨付情况。

  (1)市财政局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辽财指金〔2020〕196号)指标文件,市财政局已于2020年4月25日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98万元下达了县区,具体见葫财指债〔2020〕397号指标文件。

  (2)市财政局于2020年4月25日下达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资金89万元,具体见葫财指债〔2020〕398号指标文件。

  以上资金,市级财政部门已及时拨付县区。目前,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省财政厅正在审核贷款贴息相关资料,待上级部门确认贴息金额后,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拨付贴息资金。

  3.证明材料:

  (1)《关于下达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辽财指金〔2020〕196号);

  (2)《关于下达2020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葫财指债〔2020〕397号);

  (3)《关于下达2020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市级资金的通知》(葫财指债〔2020〕398号)。

  (材料提供部门: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晔,电话:151****6881)

  (二)社会捐赠款物。

  落实情况:

  1.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情况。

  截至4月9日,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社会捐款10017889.78元;接受捐赠物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救护车等物资合计价值7187222.37元(见捐赠款物明细)。上述捐赠款物市红十字会未收取任何管理费和手续费,捐赠款物来源主要为个人捐赠、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内部职工捐赠、民营企业捐赠等。

  2.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市红十字会共接受定向捐款5229703.85元,定向捐赠物资价值856012元,已全部按照捐赠人意愿转赠给指定方;接受非定向捐赠款4788185.93元,物资价值6331210.37元,已全部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安排转交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使用。(见分配使用明细表)

  3.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

  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接受和分配捐赠款物:一是定向捐赠由捐赠方出具捐赠函,标明物资名称及其价值或捐款金额,指定受赠方,由市红十字会、捐赠方和受赠方共同完成交接,相关手续备案;二是非定向捐赠物资直接转交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物资组,完成相关手续备案,非定向捐款入市财政专项账户后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安排统一使用。

  自接受社会捐赠工作开展以来,市红十字会坚持每周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现已向社会公布9期接受捐赠公告,内容包括接受捐赠总体情况、捐赠明细及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发布载体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新闻网、葫芦岛广播电视网、葫芦岛日报和葫芦岛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

  4.证明材料:

  (1)捐款明细表;

  (2)捐赠物资明细表;

  (3)捐赠款分配表;

  (4)捐赠物资分配表。

  (材料提供部门:市红十字会,联系人:祖哲,电话:186****4733)

  (三)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

  落实情况:

  1.银行机构贴息贷款发放情况。

  (1)贴息贷款总体规模和结构。

  按照《辽宁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实施细则》(辽财金〔2020〕37号)要求,我市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放贴息贷款,对重点保障企业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截至5月末,葫芦岛市共有3家银行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为我市4户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贴息贷款共1.11亿元,均为流动资金贷款。其中,农业发展银行向辽宁菊花女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600万元,执行利率为2.05%;农业银行向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亿元,执行利率为3.3%;中国银行向辽宁合众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贷款376万元和辽宁爱洁洗涤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43万元,执行利率为3.95%。

  (2)企业贴息贷款和资金使用的约束条款。

  针对企业贴息贷款,银行机构采用账户监管的方式发放,为重点保障企业开立贴息资金贷款使用账户,实施专户管理,贷款支付由银行监管审核,有效地防止企业挪用专项贷款。同时,落实监管部门贷款资金支付要求,收集资金使用合同、***等用款佐证,确保合规。配合财政部门,整理收集企业贴息相关资料,确保资金用到防疫实处。

  (3)银行机构对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供给信贷支持。

  ①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的各类项目,通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简化操作流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对公授信审批流程,暂时取消企业信用评级并精简审批材料,采用线上线下同时审批,对防疫类相关企业审批时效缩短至3-5个工作日之内。

  ②按照人民银行、财政厅相关政策,银行机构对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利率给予极大优惠。

  2.全市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拨付情况。

  市财政局于2020年4月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98万元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资金89万元分别下达给县区。以上资金,市级财政部门已及时拨付县区。目前,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省财政厅正在审核贷款贴息相关资料,待上级部门确认贴息金额后,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拨付贴息资金。

  3.证明材料:

  (1)辽宁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实施细则(辽财金〔2020〕37号);

  (2)金融支持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台账。

  (材料提供部门:市金融发展局,联系人:陈畅,电话:185****6668)

  二、稳增长

  (一)扩大有效投资情况。

  落实情况:

  1.葫芦岛市“重强抓”专项行动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签约落地项目进展情况。

  (1)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①徐大堡二期。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是中俄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的战略项目,在中俄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两国代表签署了系列合作文件,明确在徐大堡核电厂合作系列建设AES-2006型(VVER-1200型)三代核电机组。该项目对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意义重大,总投资约484亿元,已完成投资17.1275亿元。

  2018年10月23日,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徐大堡核电有关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纪要》(国能综纪核电〔2018〕62号),同意项目启动前期工作。截至目前,项目申请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报至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及中核集团;核准所需11份支持性文件已取得9份,用海预审意见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委员会审议,力争于6月底取得;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已通过评审,根据国家核安全局的部署安排,计划于6月中下旬提交专家委员会审核,力争于7月上旬取得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下,项目现已基本具备核准条件,力争于6月15日左右将项目申请报告报至国家发改委。

  (材料提供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王国光,电话:130****7118)

  ②辽宁龙星环保装配式建筑项目。绥中县委、县政府已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口罩以及生产用的砂石原料供应,辽宁龙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项目于4月1日复工生产,产业工人全部到岗。5月28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绥中东戴河管委会、绥中县发改局赴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调研,现在企业已正常生产,受疫情影响产品订单违约问题已经解决,并已按计划开展项目二期工程,目前开工建设1条时产300吨砂石加工生产线基础工程,夯实施工地基10余亩,宿舍楼、办公楼、展示中心等工程正按序推进。

  (材料提供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玉端,电话:150****1777)

  (2)招商签约落地项目进展情况。

  ①东戴河5G网络模块项目。该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所用标准化厂房1万平方米的厂房设计和装修改造工作正在积极推进。5月21日,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实地探勘过程中,又对部分使用动能有所调整,新增了设计内容。5月27日,项目单位将施工招标初稿报至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东戴河新区随即委托辽宁东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预计6月底前,启动环境系统装修。

  ②绥中县世纪广场项目。一期60亩商业开发用地于2月21日完成土地摘牌,土地款现已全额到位,并完成供地。其余约200亩用地,正在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已被省商务厅认定为落地。目前,项目调规方案已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抓紧履行程序。

  ③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环保设备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土地手续变更已办理完毕,企业正在同步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现场开始平整,水电配套开始接入,有望本月正式开工,年内计划建成厂房1万平方米,该项目已被省商务厅认定为落地。

  (材料提供部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经纬,电话:3129339)

  2.近3年确定的重大项目情况。

  (1)2018年确定的重大项目情况。

  葫芦岛市2018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00个,总投资2144.1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13.5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22个,总投资1749.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67亿元;新开工项目78个,总投资39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2.9亿元。全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194个,开复工率97%。

  (2)2019年确定的重大项目情况。

  2019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20个,总投资2232.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8.9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49个,总投资1948.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6.75亿元;新开工项目71个,总投资284.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2.16亿元。全市220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186个,开复工率85%。

  (3)2020年确定的重大项目情况。

  2020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23个,总投资2054.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6.2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31个,总投资1717.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5.98亿元;新开工项目92个,总投资337.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29亿元。截至目前,全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172个,开复工率77.13%。

  (材料提供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王洪军,电话:138****4297)

  3.招商引资项目(外资)落地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外资储备项目43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签约项目4个、在谈项目21个、已推进落地项目15个。累计投资总额12.5亿美元,合同外资额4.5亿美元。

  (2)落地项目(按设立外资企业统计)。

  近三年我市已推进落地外资项目15个,投资总额2.5亿美元,合同外资额6905万美元。其中兴城市4个、打渔山经济开发区2个、东戴河新区3个、葫芦岛经济开发区3个、建昌县3个。

  按行业分:现代农业项目1个、制造业项目7个、生物科技项目1个、康养及旅游业项目2个、服务业项目4个。

  按国别地区分:日本项目3个、韩国项目4个、香港项目4个、澳大利亚项目2个、文莱项目1个、新加坡项目1个。

  具体情况如下:

  ①兴城雅奇制衣项目,投资总额1427万美元,合同外资额1203万美元。该项目加工泳装及针织品、运动服装,2018年增资1000万美元用于扩大生产经营,部分进资。

  ②兴城JBC日式民宿项目,2018年成立兴城市云栖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总额2806万美元,合同外资额611万美元,建设各具特色的日式民宿酒店聚集区,累计缴资434万美元。该项目原选址在兴城首山丽汤温泉附近,但由于土地涉及生态红线,兴城市政府正在调整土地规划,拟调整到兴城温泉河附近。

  ③兴城AC养老服务项目,由日本札幌AC株式会社与兴城市天诚泳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资,2018年成立爱希康养有限公司,投资总额733万美元,合同外资额440万美元,占地约70亩,建设养老公寓、开展养老相关服务,已进资45万美元。目前项目土地已平整,施工暂设已搭建,日方规划设计完成,正在做施工图,原计划今年春天开工建设,但受疫情影响,暂时搁置。

  ④兴城北海道海产品加工项目。兴城海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北海道投资建设海产品加工厂,投资项目已经落地,收购和厂房规划已经完成,海产品进口顺利,已经实现进口交易额1.5亿。并于2019年与日本广濑株式会社完成合资公司注册,投资总额293万美元,合同外资额9万美元。

  ⑤打渔山亨达红色塔山小镇项目,该项目预计占地780亩,投资总额1.4亿美元,合同外资额1000万美元。2019年进资400万美元。一期240亩土地于5月底已摘牌,预计年内进资400万美元,二期土地招拍挂也准备在年内进行。

  ⑥打渔山新加坡流体力学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500万美元。该项目2018年底设立外资企业,2019年进资30万美元,今年预计进资20万美元。

  ⑦东戴河柔性电路板项目,投资总额10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49万美元。利用中韩中小企业集聚区现有公寓式厂房,生产手机、电脑、新能源汽车等配套的柔性电路板配件,目前已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⑧韩国抗衰老生物制品项目,投资总额30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100万美元。该项目从事化妆品研究及生产,工商备案手续已完毕,等待开立外资账户。

  ⑨韩国量子波保健产品项目,投资总额142万美元,合同外资额20万美元。该项目由NANOCOMETECH株式会社进行产品研发生产,与绥中中韩工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韩国中小企业集聚区内建设产品销售中心。工商备案手续已完毕,等待开立外资账户。

  ⑩北港韩国ARK物联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240万美元。由韩国ARK公司与中国自然人合作,通过ARK公司即将上线的“六面镖局”提供各国精选的商品直邮团购,引进韩国总部经济,建设物联网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已经注册,准备办理银行开户。

  ⑪北港斯里巴加湾项目,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2000万美元。2019年由葫芦岛(文莱)钢铁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金属材料、矿产品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2020年一季度进资220万美元。

  ⑫北港太睿旅游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500万美元。2019年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目前处于筹建中。

  ⑬建昌港麒农业科技项目,2018年设立港麟农业有限公司,投资总额520万美元,合同外资额155万美元,占地1000亩,建设10个高标准蔬菜大棚。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由于目前港方资金存在问题,造成缴资工作进展缓慢,但项目还在继续推进。

  ⑭建昌澳泰钻具项目,投资总额71万美元,合同外资额36万美元。2019年由澳大利亚采石和建筑设备私人有限公司与辽宁林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外资企业。2020年一季度进资10万美元,预计二季度再进资15万美元。

  ⑮建昌电力新能源项目,投资总额71万美元,合同外资额42万美元。该项目在北港飞地产业园设立葫芦岛恒久安泰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设立外资账户,上半年预计进资30万美元。

  (材料提供部门:市商务局,联系人:何秀媛,电话:151****0569)

  4.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

  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体系于2019年正式确立。2019年,全市将28个招商引资项目列入重点推进序列。2020年,确定了23个招商引资重点推进项目,其中包括2019年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的少量未开工部分。此外,重点推进项目中的个别搁置项目,已及时进行了退库调整。

  (1)2019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

  ①已落地项目。2019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落地21个项目,总投资额113.01亿元。

  其中已建成投产项目15个,总投资34.86亿元。分别为绥中项目1个,投资总额1.1亿元,为东戴河新区秦汉新能源科技产业园项目;建昌县项目1个,投资总额0.2亿元,为润驰橡胶制品加工项目;连山区项目7个,投资总额9.21亿元,具体为盛鸿碳素石墨电极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额2亿元)、虹京碳酸锂项目(投资额2亿元)、华电森源项目(投资额2.7亿元)、北宇星通科技项目(投资额0.5亿元)、力天重工有限公司(投资额0.6亿元)、格林木业木制品生产基地项目(投资额1.36亿元)、颐高智慧科技项目(投资额0.05亿元);龙港区项目5个,投资总额23.1亿元,具体为碧桂园房地产项目(投资额15亿元)、龙港泰达书院项目(投资额5亿元)、区双树乡能源利用项目(投资额0.8亿元)、兴宫中街、风情街项目(投资额1.5亿元)、龙湾国际医疗健康产业园(投资额0.8亿元);南票区项目1个,投资总额1.25亿元,为60000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已开工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78.15亿元。分别为兴城项目2个,投资总额16.6亿元,具体为升降移动机械生产项目(投资额1.6亿元)、氢燃料汽车动力系统、合金储氢系统的生产研发制造项目(投资额15亿元);绥中县项目1个,投资总额57亿元,为佳兆业东戴河旅游小镇项目;建昌县项目1个,投资总额2亿元,为格兰登堡精酿啤酒项目;连山区项目2个,投资总额2.55亿元,为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额2亿元)、新锦机涡轮机械项目(投资额0.55亿元)。

  ②搁置项目5个,总投资137.7亿元。分别为兴城项目1个,投资总额100亿元,为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涉及海洋红线问题);绥中县项目1个,投资总额20亿元,为首钢地产项目(涉及海洋红线问题);连山区项目2个,投资总额17.2亿元,为传化智联葫芦岛公路港项目(投资额10亿元)(投资方公司投资战略发生变化,暂时搁置)、辽宁柯漫新材料项目(投资额7.2亿元)(原投资方放弃投资,此地块目前有几家投资企业正在准备招拍挂);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项目1个,投资总额0.5亿元,为领航科技无人机产业基地(投资方放弃投资)。

  ③结转到2020年继续推进项目2个,总投资90亿元。分别为绥中县LNG接收站项目(投资额85亿元)、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崇宇染料中间体项目(投资额5亿元)。

  (2)2020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

  2020年确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3个,已落地项目11个,总投资58.5亿元。

  已开工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49.8亿元。分别是绥中县项目1个,投资总额28亿元,为绥中县世纪广场项目;绥中东戴河项目3个,投资总额3.3亿元,具体为东戴河装配式建筑及预拌砂浆项目(投资额1亿元)、宏跃集团硅钙钾镁矿物质土壤改良剂项目(投资额2亿元)、节能钨钼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投资额0.3亿元);连山区打渔山经济开发区项目2个,投资总额5.5亿元,为葫芦岛新锦机涡轮机械项目(投资额1亿元)、首开国风海岸项目B4地块(投资额4.5亿元);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项目2个,投资总额13亿元,为崇宇染料中间体项目(投资额5亿元)、葫芦岛环保设备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额8亿元)。

  已落地未开工项目3个,投资总额8.7亿元。分别是连山区红星美凯龙旗下爱琴海购物公园项目(投资额8亿元)、龙港区军民融合的葫芦岛盛海实业公司船舶配套项目(投资额0.2亿元)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葫芦岛京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氢项目(投资额0.5亿元)。

  (材料提供部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投资中心,联系人:张经纬,电话:3129339)

  5.证明材料:

  (1)2018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情况表;

  (2)2019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项目情况表;

  (3)2020年全市223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和储备开复工情况表;

  (4)招商引资(外资)项目落地情况表。

  (二)企业帮扶情况。

  落实情况:

  1.出台系列帮扶政策。

  制定出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葫芦岛市推进与央企融合发展的落实方案》《葫芦岛市推进泳装特色产业发展的落实方案》《关于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落实方案》。

  2.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紧密***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拉近与企业的紧密度。4月27日,召开工业企业发展座谈会议。围绕企业在座谈会议上和书面材料中反映的问题,经认真梳理、归类、核实,形成8个大类、25项问题具体清单,第一时间对接解决或协调解决。针对8大类问题,逐一明确对象企业、牵头部门、主要措施、解决时限,做到问题清楚、责任清楚、时限清楚。坚持差异化解决,明确涉及国家的问题,形成合力予以解决;涉及省的问题,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解决;涉及市的问题,由市直部门协调推进解决;涉及县(市)区的问题,落实属地责任积极解决。

  3.推进防疫物资生产。

  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纺织处沟通,为顺康、舒康、众康3家企业协调熔喷布购买渠道,积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协调解决凯森蒙集团跨区域交通问题;协助辽宁菊花女食品有限公司办理运输车辆通行证;协调、帮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目前,已有舒康、海洲、凯森蒙等10户口罩生产企业投产运行,有5户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另有1户正在申办),有4户企业取得欧盟CE认证。口罩日产能约200万片,累计产量约4100万片。次氯酸钠消毒液、无纺布、防疫药品生产形成一定能力,打造省防疫物资生产分中心呈现良好态势。

  4.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一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适度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规模。到目前,已安排企业再贷款再贴现资金25.7亿元。二是积极为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国开行应急资金贷款,共为海思科制药、凯森蒙集团、合众科技等企业申请应急资金贷款2.8亿元,已到位7000万元。三是开展政银企对接,与葫芦岛银行一起,重点筛查30余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累计投放贷款2717.6万元,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帮助军民融合企业贷款1000万元。

  5.兑现奖励政策。

  一是兑现“小升规”“规升巨”奖励政策,共计260万元。二是积极推动泳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效落地,落实30家企业、43个项目、1737.7万元专项使用资金。已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首批拨付590万元,剩余资金待财政拨款后发放。三是开展2019年度军民融合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对13户企业、19个项目发放奖补资金813.92万元。

  (材料提供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赵勇,电话:139****6363)

  (三)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

  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冲击影响,坚持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手抓,按照初加工与深加工相结合,各种业态相结合,专业园区与飞地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市水果、花生、蔬菜、水产、畜禽等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推动乡村振兴、全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疫情因素,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受到较大影响,截至5月底,我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6家,已有71家企业投入生产,开复工率达93%,恢复往年正常产能的企业达到90%。疫情期间,我市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菊花女食品有限公司、葫芦岛海兴隆水产品有限公司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勇于担当、履行责任,同舟共济、共度时艰,安排生产保供给,捐款捐物献爱心。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

  1.积极指导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调查、推荐工作。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帮助1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了贷款需求。截至目前,我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辽宁菊花女食品有限公司获得600万元的低息贷款,4家企业(葫芦岛盛大牧业有限公司、葫芦岛九股河食品有限公司、绥中宏伟禽业有限公司、绥中县古城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贷款需求已经得到批准。

  2.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情况。

  我市各级政府把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实施老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建等提升行动。市领导先后多次通过召开会议、基层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带领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在今年市政府第96次党组会议上,马文志副市长提出、王力威市长同意我市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享受“飞地经济”发展奖励政策中的相关政策,拟定了《葫芦岛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对全市进行规划定位、顶层设计。2020年1-5月我市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17个(超亿元以上项目5个),其中续建项目11个、新建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额14.01亿元,1-5月完成投资额1.5亿元。

  3.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情况。

  兴城农产品加工园区,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接,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物流、生产、融资、用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防疫生产两手抓。截至目前,兴城农产品加工园区累计入驻农产品加工企业25家(其中投产企业11家),投产企业中有省级龙头企业3家。1-5月主营业务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19%。

  4.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葫政发〔2020〕13号),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目标、项目资金来源,并积极推进“八大行动”。目前围绕“两水一杂一特”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完成春播优质花生123.14万亩、杂粮30.8万亩,新栽果树6万亩,新建设施农业0.84万亩,积极推进大伟嘉和大北农生猪产业项目,制定发布了市级人工渔礁建设规划,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引进浅海滩涂贝类繁育和底播增殖试验示范及推广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5.证明材料:

  (1)葫芦岛市2020年全市投资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情况调度表;

  (2)葫芦岛市2020年兴城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要经济指标调度表。

  (材料提供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妍,电话:186****1391)

  三、盘活存量资产资源

  落实情况:

  (一)盘活土地、厂房等存量资产资源对冲疫情影响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盘活存量工作方案的通知》(葫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2号)要求,及时下发和传达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已取得一定进展。

  1.已完成情况。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增存挂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52号),初步统计,葫芦岛市2020年消化批而未供任务基数为659.29公顷,消化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448.31公顷,阶段考核目标为:6月底下降率达到6%,9月底下降率达到12%,11月底下降率达到15%,12月底下降率达到20%。根据各地区上报数据,现批而未供土地已消化77.61公顷,处置率为11.77%,闲置土地已消化180公顷,处置率为40%,均已完成6月底考核指标(见证明材料)。

  2.已制定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已多次部署调度,近期还将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增存挂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台账,形成“一宗一策”的盘活利用方案,逐宗进行摸清盘活,逐项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按期完成“增存挂钩”任务指标。

  已通报各县(市)区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要求各地区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置监测监管预警信息,加大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力度,及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供后监管信息,防止因数据上报不及时而造成信息预警。

  (材料提供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雨彤,电话:151****7708)

  (二)开发区(园区)闲置厂房利用工作情况。

  1.已建成厂房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园区共建成工业厂房面积556.1万平方米(根据最新一次调度情况,已建成厂房面积由584.3调整为556.1万平方米。其中: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已建成厂房面积核减了29.4万平方米),其中公建20.2万平方米,民建535.9万平方米。目前已使用522.8万平方米,闲置33.3万平方米,闲置率为6%。

  2.2017年以来闲置厂房盘活、削减情况。

  (1)已盘活闲置厂房情况。2017年以来,由于入驻部分园区企业存在手续不全、经营不善或项目市场受限等原因,我市产生闲置厂房80.8万平方米,闲置率为14.5%。三年来,我市推进各园区加大转型升级力度,大力建设“飞地产业园”,积极帮助企业对外合作,共盘活、削减闲置厂房47.5万平方米,闲置率下降8.5个百分点。其中,兴城经济开发区盘活14万平方米;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盘活8.3万平方米;打渔山经济开发区盘活4.6万平方米;东戴河新区盘活13.3万平方米,八家子盘活5.3万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各盘活1万平方米。

  (2)待盘活闲置厂房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园区待盘活闲置厂房共33.3万平方米,其中公建1.84万平方米,民建31.46万平方米。兴城经济开发区15万平方米,东戴河新区6.7万平方米,八家子经济开发区5.7万平方米,葫芦岛经济开发区3万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万平方米,军民融合产业园区1万平方米,打渔山经济开发区0.9万平方米。

  3.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引导各园区发挥主体作用,调动闲置厂房主体企业的积极性,以全市现有工业闲置厂房33.3万平方米为基数,到2020年底,计划盘活利用23.3万平方米,完成盘活任务的70%;到2021年6月底,计划盘活利用31.6万平方米,完成盘活任务的95%。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确摸排,掌握实情。进一步组织人员对园区内的闲置厂房进行细致摸排,逐一分析厂房现状、处置进展、存在问题及适宜产业,建立健全闲置资源信息库和工作台账,实施动态化管理。

  二是积极落实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政策。对落后产能果断淘汰,建立收储、置换、租赁等土地开发利用机制,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盘活低效和闲置土地,采取产权变更、产能变换、新上项目或扩大产能等方式有效实现“腾笼换鸟”,***项目承载空间不足问题。

  三是围绕优势资源“招大引强”。支持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将发展“飞地经济”与盘活闲置资源、实施“腾笼换鸟”有机结合,进一步联动区域合作,引进具有牵动性和集聚性的大项目、好项目,带动各园区高质量快速发展。

  四是精细管理,防止反弹。对所有可利用闲置厂房、土地建立信息库,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分类处置,优先推荐给招商项目,促进整体转让和租赁。同时,对所有新盘活的土地、厂房建立***服务机制,定期走访服务,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厂房。

  (材料提供部门:市商务局,联系人:何秀媛,电话:151****0569)

  (三)开发区(园区)优化整合情况。

  我市的开发区(园区)优化整合已基本完成。按照《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发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葫委办发〔2018〕7号)和《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材料提供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树民,电话:151****6125)

  (四)房地产去库存情况。

  经与省审计厅审计组沟通,目前正在按要求对房地产去库存情况进行整理,完成后直接报送审计组。

  (材料提供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大鹏,电话:186****4445)

  (五)证明材料。

  1.“增存挂钩”任务进展表;

  2.葫芦岛市推进开发区(园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情况。

  落实情况:

  1.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规模,压减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具体措施;对基层“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等风险分析预测和预警监控情况。

  (1)财政存量资金规模。2019年末,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结转额度16.2亿元,截至目前已清理消化5.5亿元,未支付额度10.7亿元。

  (2)压减非重点、非急需支出具体举措。市本级制定了《葫芦岛市压减支出工作方案》,将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3)对基层“三保”风险分析预测和预警。市财政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的决策部署,细化实化工作措施,规范制度建设,把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的常态思维。相继制定《葫芦岛市抓增收保支出工作方案》《葫芦岛市压减支出工作方案》《关于全面落实“保基层运转”任务的工作方案》等系列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县级“三保”周调度制度,密切关注基层“三保”运行情况。

  (4)对债务还本付息情况预测和预警监控。通过债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县级债务情况,掌握县级隐性债务化解进度,严禁新增隐性债务。除年初下达县级全年还本付息计划外,提前一个月下达月度还款明细,并与还款日前一周进行催缴。采取电话、通知书等方式,确保县级及时还本付息,避免出现债务风险事件。

  (材料提供部门: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晔,电话:151****6881)

  2.防范金融风险情况。

  (1)出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企业债务风险预警处置预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72号),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准确掌握企业资金链异动信息,分析研判企业债务风险形势,及时处置已发生的风险问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2)出台《葫芦岛市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葫委〔2019〕60号),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葫芦岛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协调处置工作。

  (3)出台《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葫政办密电〔2019〕9号),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环境,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配合市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领域风险。

  (材料提供部门:市金融发展局,联系人:陈畅,电话:185****6668)

  3.证明材料:

  (1)葫芦岛市压减支出工作方案;

  (2)《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企业债务风险预警处置预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72号);

  (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葫芦岛市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葫政办密电〔2019〕9号);

  (4)《葫芦岛市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葫委〔2019〕60号)。

  (二)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经与省审计厅审计组沟通,对省审计厅确定的30个单位存量资金情况表,目前正在布置相关单位填报,经市财政汇总后直接报送审计组。

  (材料提供部门: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晔,电话:151****6881)

  五、优化营商环境

  (一)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情况。

  落实情况:

  截至4月底,偿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23577.43万元,偿还进度达到36.11%,位列全省14个市第1位,高于全省平均进度19.2个百分点。其中无分歧欠款偿还22738.83万元,偿还进度达到48.24%,比上月提高44.3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进度29.11个百分点,超过省定4月底完成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40%任务目标。

  (材料提供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赵勇,电话:139****6363)

  (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落实情况:

  1.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开展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工作。我市制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葫政发〔2020〕18号),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88项。其中:取消39项、承接省下放33项、暂停征收3项、下放至县(市)区13项。同时,开展了2017年以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阶段性“回头看”,对1***项行政职权事项承接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部门“接得住、用得好”。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完成“10+1”政务服务事项在省事项库中的认领和录入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入库2万多个。同时,组织39个市直部门对所报事项进行逐一核实,对事项的审批程序、审查要件、资料样本、环节时限、权限责任、服务标准等要素进行精细拆分。目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已经第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项目管家制度。制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持续深化项目管家工作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20〕47号),拓展了服务范围,为全市722家重点纳税企业配备项目管家。同时,建立了以4项工作机制(项目管家分级负责机制、企业问题收集解决机制、项目管家规范性管理机制、项目管家培训机制)、3项工作制度(定期联系企业制度、项目管家台账制度、督查检查制度)为基础的工作推进体系。四是建立与市直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全方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如市发展改革委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推行“容缺后补”受理机制,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四办”及“四减”工作开展,将项目申报材料由原来的8项要件统一调整为4项,其中的3项为必要要件。审批环节统一调整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较原来的环节平均减少2至3个。

  市市场监管局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今年计划按照省工作安排实现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新设企业实现逆“疫”而上。共办理各类审批业务1389件,网上办理审批业务752件,提供电话咨询解答1900余次,免费邮寄证照162件;启动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应急审批模式,采取专人全程介入式指导、远程服务、电话沟通、非核心要件后审、即报即审等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批时间压减到90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我市已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已与市政务服务网、省在线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及省、国家审批系统完成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实现一网通办。

  (2)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一是强化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去年,市政府办、营商局、信息中心合力推进,实现了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市、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3%。今年,完成了省交通运输厅6项审批事项下放对接,实现在政务服务网展示和跳转办理,开通政务服务网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专区等工作。二是推进线下办理“只进一扇门”。按照市《“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推动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事项进厅,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1075项。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存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事项进厅“应进必进”。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葫芦岛“城市频道”及社保、医保、公安等相关政务服务纳入“辽事通”(省便民服务APP),典型做法在全省推广;优化升级葫芦岛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并上线运行。同时,积极与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合作,在其营业网点设置终端服务机,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

  (3)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一是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市政务大厅管理。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告》(葫疫指告〔2020〕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采取网上办为主、现场办为辅的服务模式,全力推行网上办、预约办、快递送达及不见面审批,切实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政务服务。同时,制定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措施(一版、二版),强化人员管理,配发防护物资,做好办事大厅的通风消毒,坚持每天体温检测,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确保大厅运行安全。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并按时上报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否定备案制度》及《“好差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管理。印发《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存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葫职转办发〔2020〕3号),系统梳理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6+1)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情况,强力推动事项进厅“应进必进”。四是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印发了《关于定期填报政务服务工作有关数据的通知》(葫职转办发〔2020〕5号),按月统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含市分中心)“10+1”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办结情况,了解各审批服务单位线上线下办件情况及好差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的精准性,提升服务对象满意率。

 

  2.优化涉企服务,全面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开工复工若干措施的通知》(葫营商小组办发〔2020〕2号),通过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预约办理”服务、“就近办理”服务等15个方面具体措施,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开工复工。

  二是在葫芦岛政务服务网和辽事通APP建立了“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葫芦岛防疫专栏”,集中发布疫情期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出台政策、疫情通报等信息。同时,将我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和政务服务网办事项,在“辽宁扶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专区”集中公布。

  三是公布了90项政务服务网办事项流程和路径,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快递寄达”,鼓励企业、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辽事通APP自主查询或申办相关业务。同时,认真做好“防疫健康信息码”和辽事通的推广工作。

  四是积极组织各级项目管家做到“三个主动、两个保障、三个服务”,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问题447个,指导企业制定开复工预案和疫情防控预案598次,协调解决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4700万元,为企业免费协调消毒液20.55吨,口罩近6万个。

  五是扎实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加大政策辅导力度,帮助基层和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政策、执行政策、适用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更有力。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加强政策实施后的***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建议。分批次有效开展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卓见成效。1-4月(属期口径),今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6600万元,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8508.99万元,合计减税15108.99万元。

  六是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年初以来,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1个,超额完成上半年任务目标(10个)。加强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完成省级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材料提供部门:市营商局,联系人:魏莱,电话:130****3030)

  六、职业院校就业

  落实情况:

  针对职业教育毕业生实习就业紧密连接的特点,疫情发生以来,市教育局坚持疫情防控、就业实习两手抓两不误,多措并举推进实习就业工作。

  (一)部署实习就业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在线专题调研,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各职业院校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以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为契机,将支持对口企业复工复产同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机结合,帮助学生与企业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二)开展在线招聘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针对涉及国计民生优先复工的企业迫切需求,指导职业院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同时加强学生求职心理疏导,消除因疫情影响就业压力大等思想障碍问题。目前,各职业院校通过网络发布各类招聘信息150多条,达成就业意向245个。

  (三)利用好推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各职能部门在对口升学、扶贫脱贫、征兵入伍、自主创业等方面都有就业支持政策,市教育局协调相关部门,指导职业院校增强就业社会责任认识,主动对接取得支持,扩大就业渠道和途径。特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实行全免费培养、优先推荐就业,保证“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就业。多年来我市坚持开展校企合作,创新职业教育办学形式,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不断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鼓励各中职学校采取“企中校”“校中企”、顶岗实习等形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不断扩大校企合作的形式和覆盖面,切实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同时鼓励职业学校结合企业需求,利用企业技术和市场“引企入校”,以订单式培养方式,先后与南京泉峰集团、山东歌尔集团、阿尔卡迪亚大酒店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目前我市各职业院校与省内外合作企业数量达300多家。疫情防控期间,各职业院校主动联系合作企业,积极推动订单式培养项目开展,推荐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和就业。

  目前,我市高职学院2020届毕业生2659人,已就业签约2007人,就业率75.5%,首次就业薪酬能够达到2000元以上;中职学校毕业生除升学意愿外,1700多人已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没有因疫情和经济下滑受太大影响。

  证明材料:职业院校调查表。

  (材料提供部门:市教育局,联系人:赵晴,电话:139****3425)

  七、经验做法

  (一)项目推进方面。

  1.抓***调度推进。坚持内业抓保障,外业抓进度,调度抓支撑。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种要素保障,帮助重大企业完善项目开工前的各种手续,促进项目尽快开复工。做好市级领导帮扶项目工作,着力解决开复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项目调度,建立动态项目库,实行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亿元以上项目开复工、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3项清单报送制。采取量化管理方式,把每月固定资产投资额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着力靠实支撑性项目,力推牵动性项目,实时跟进入统项目,深挖替代性项目,大小齐抓,全面扩大有效投资规模,为完成全年目标夯实基础。

  2.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推动已开复工项目建设,强化调度,及时跟进,扎实开展好项目的***服务和包保工作,推动已开工项目不断加大投资、加快建设进度。加快启动未开工项目,开展未开复工项目的摸查,找准问题关键,促进未开工项目完善要素保障,有效解决瓶颈制约。强化项目前期服务,对目前尚处于前期工作的项目,调动全市力量合力加以推进,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角度、多方位帮助项目早日脱离前期程序,尽快落地开工。

  3.优化审批模式。采用并联审批模式,在办理土地手续过程中,同时推进规划、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为项目早日开工争取时间。统筹协调土地、环保、资金、电力、交通等服务保障,为项目开复工创造良好条件,及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二)闲置厂房利用方面。

  1.扶持企业做大,盘活一批。扶持企业扩大产能化解使用厂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帮助孚迪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扩产扩容盘活了部分厂房,支持锦西化工研究院和益丰运动服饰两家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租赁产业园2栋闲置厂房,使用面积约3000平方米。

  2.发展飞地经济,盘活一批。利用各园区的飞地产业园,对接各乡镇、街道招商项目,加大项目入驻率。建昌飞地产业园引进12家企业,盘活闲置厂房8.6万平方米。军民融合产业园区通过飞地方式成功引进辽宁顺达机械制造宁波明仁机械制造等4家军民融合企业,使用厂房面积约5.3万平方米。

  3.鼓励转让出租,盘活一批。打渔山经济开发区通过先回购再转让、补助租金等方式盘活原锦州无纺布项目、原西部科技项目闲置厂房,成功引进葫芦岛精谷科技、北宇星通等新项目入驻。八家子经济开发区雨润集团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将资产转让给龙汇集团,盘活闲置办公楼和厂房4.3万平方米。

  4.加大招商引资,盘活一批。兴城经济开发区引进佳华新能源、启程德瑞新型建材等8家企业盘活、削减闲置厂房15万平方米。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引进辽宁峆星药业、中肽康源和上海瑞芝祥3个新项目,共盘活、削减闲置厂房8.3万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华诚土工材料防渗膜、如一新材料大分子着色剂两个项目,盘活削减闲置厂房约3200平方米。

  5.鼓励兼并重组,盘活一批。八家子经济开发区绿宝路集团与嘉伦罐头食品企业进行合资,盘活闲置厂房1万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势利导,推动乔乔门业公司、传祺汽车、名爵汽车、比亚迪汽车等多个企业租用葫芦岛双福门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盘活闲置厂房6800平方米。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一是创建“零证明”城市。成立了创建工作推进组和工作专班,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时限。建立了联席会议、周调度、指导考核等制度。印发《葫芦岛市创建“零证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组织市直部门开展证明事项自查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上报证明事项1067项,其中索要的证明事项960项,开具的证明事项107项,已完成合法性审查的事项344项,删除298项,修改12项。同时,组织人员对证明事项查询核验系统需求进行了研究论证,编制完成了《葫芦岛“零证明”城市建设技术方案》。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县(市)区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网上办等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改革事项真落地、真见效。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印发了《葫芦岛市第二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结合5.15政务公开日,市、县两级已公布第二批高频事项各30个。三是推进“一件事”改革。采取集中办公、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研究“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一件事”办事窗口,组织人员对“一件事”联办事项的线下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并积极与辽事通APP项目组和市平台运行商协调,做好项目对接、“一件事”事项管理、服务指南编制和展示等相关工作。四是积极复制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有关地区、部门先后到天津、重庆、长沙、武汉、成都等地学习考察,联合市委政研室到广东、广西复制先进经验,共推广10多项典型做法。比如,学习成都武侯区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经验,选聘10名政府雇员,设置综合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充分吸收、借鉴天津、辽阳、朝阳等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下发《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学习借鉴广东、广西等诚信政府建设、市场监管、办理破产等工作做法。

  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一是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重要补充,加大贯彻落实力度,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学习计划。制定出台了《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在政务服务网、市政府门户网站、《葫芦岛日报》等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二是持续深化政府失信等专项整治,形成了2020年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更新了数据,制定了还款计划,规定了还款时限。同时,强化与市纪委监委机关的联系,加大投诉办理和追责问责力度。三是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目前,前期工作已基本准备完毕,正在走招投标程序。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加强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经界》杂志和《环球时报》等中央级媒体的对接交流,推荐我市营商环境典型做法,营造良好工作局面。

  (四)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方面。

  职业院校的办学宗旨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产业领域培养技能型人才。今后,市教育局将继续指导各职业院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毕业生投身于葫芦岛振兴发展中。

  1.切实抓好责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就业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统筹部署,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职业院校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健全校内相关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度。

  2.扎实做好在线招聘。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推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就业信息网上共享发布机制,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组织各院校开通在线咨询及心理疏导热线,努力将疫情对就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高度重视内涵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高职学院要围绕“双高”建设项目,落实***支持东北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群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服务我市船舶海洋工程产业发展。中职学校开展提质升级工程,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增强社会吸引力和赞誉度。

  4.规范就业创业管理。指导各职业院校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促进专业与就业,学生与社会紧密结合。坚决反对就业歧视,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等不法行为。加强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监测,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此函。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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