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保定日报特约评论员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已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的《安全生产法》将“以人为本”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科学地建立和推行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确立了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在新的《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更加严格,法律的执行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近几年来,在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形势总体向好。但是,由于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非法违法行为还大量存在,事故隐患时时刻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市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企业界和广大从业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以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积极参与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执行,共同学法、守法、懂法,坚守“底线”,不触碰“红线”,主动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广大市民应充分行使群众监督的权利,对单位或组织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和举报。
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率先垂范,有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我们一定能够以新的《安全生产法》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共同维护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平安幸福提供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