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方案
一、保障对象
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孤儿中确诊患新冠肺炎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每人500 元、农村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
2.对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和孤儿,确诊患新冠肺炎人员,按照2019 年12 月份的补助水平增发一个月救助金(护理补贴)。
3.多重身份对象只享受一次500 元或300 元救助。
三、发放方式
对民政、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内的服务对象,资金直接拨付到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负责采购。其他人员,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上,生活物资自行采购。确需帮助采购的,按现行保供方式由社区、村负责代购并送到家中。资金拨付在2 月29日前完成。
四、经费测算及来源
截止到2020 年1 月份,全区有城市低保2039 户3056 人(其- 3 -
中重度残疾人259 人),共需资金152.8 万元;农村低保109 户212 人(其中重度残疾人*** 人),共需资金6.36 万元;城市特困人员51 人(其中分散供养35 人,集中供养16 人),共需资金2.55 万元;农村特困25 人(其中分散供养7 人,集中供养18 人),共需资金0.75 万元;重度残疾人881 人(其中城市人员723 人,农村人员158 人),共需资金40.89 万元;孤儿4 人(其中城市3 人,农村1 人),共需资金0.18 万元;留守儿童13 人,共需资金0.39 万元;新冠肺炎确诊2 人,共需资金0.1154万元;以上资金合计204.0354 万元。
资金拨付以实际发放人员为准,相关经费由区政府从省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