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乡争创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
本网讯 2009年,大堰乡政府争取投资550万元改造中低压电网,加大电网设施建设和保护力度,争创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并在本月召开了全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创建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十佳乡镇工作顺利开展。
大堰乡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认真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目前全乡15个村,共有用电户11000多户,辖区内代管维护的线路有110千伏线路10.97千米,35千伏线路13.09千米;10千伏线路总长度175.51千米。全乡共有配电台区147处,总容量11435千伏安,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村、各部门要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乡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保护电力设施的分管领导,落实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部门,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口抓、负专责,责任部门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工作例会。与各村及供电营业所签订《2009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100%。搞好供电管理及电力设施维护,将全乡199.57千米的线路做到四定一包(定人员、定杆塔、定职责、定奖惩、包安全)。
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电力设施保护氛围。进一步加强对输变电设施沿线村组、群众的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充分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规条例,把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标语张贴到村,宣传到户。要求辖区内15个村每村至少有一幅固定标语,在公路主干线上设置两处永久性宣传标语。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把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公安派出所和供电营业所要加强协作,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从快从速处理破坏电力设施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