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东漖村改造项目第二期拆迁工程建设的通告
关于荔湾区东漖村改造项目第二期
拆迁工程建设的通告
荔府〔2012〕10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的规定,东漖村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就该项目第二期拆迁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工程范围
(一)金兰路以东、东漖北路以西、金兰苑以南、东漖涌北支涌以北;
(二)东漖中学以东、金兰路南延长线以西、东漖涌北支涌以南、东漖涌以北;
(三)荔湾区妇幼保健院以东、东漖北路以西、东漖涌以南、东漖南路以北。
具体拆迁范围以《东漖城中村改造第二期拆迁范围附图》(***)红线范围为准。
二、拆迁工程期限:2012年7月17日至2013年1月16日(为期六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正式通告的时间为准)。
三、拆迁工程实施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四、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六个月。
特此通告。
***:东漖城中村改造第二期拆迁范围附图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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