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攻坚守护绿水青山——南溪区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向好改善
南溪区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筑牢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常态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打好持久战、攻坚战,守护碧水蓝天,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共建共享生态宜居环境。
坚持抓谋划部署。分管区领导召集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10次,结合省市下达管控目标任务对全区污染源,管控难点,管控重点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印发了《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方案》《宜宾市南溪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宜宾市南溪区环境质量改善不力约谈办法》等系列管控文件,有序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抓帮扶指导。抓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千名专家进万企”市级专家团队对8家企业开展技术帮扶指导;督导21家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绩效评级申报工作,指导135家企业完成源清单更新;对18家加油站开展了柴油抽检,检查劝导脏车15241辆次;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9次,督导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作业,结合气象条件实施12次人工增雨。对饮用水水源地61项指标实施常态化监测,出入境断面水质均达到II类水域标准,优于国家水质考核目标(Ⅲ类)标准。
坚持抓违法打击。坚持大气污染防治精细管理,惩防并举,坚决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氛围。上半年对各类违法行为立案22起,罚款16.25万元。其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办理行政案件11起,行政拘留2人,罚款700元;对工业企业违法行为立案3起,罚款9.93万元;对在建工地违法行为立案3起,罚款6万元;对秸秆露天焚烧立案5起,罚款2500元。
2022年1月1日-6月30日PM2.5浓度日均值为3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66天,同比增加12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5,在全市11个区县排名中排第3名;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6372,在全市11个区县排名中排第1名。
(撰稿:刘永柱审核: 刘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