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均安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我镇于2006年组织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2008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精神,2012年我镇将接受国家爱卫会实施的“国家卫生镇”复审考核。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创卫”成果,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评,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1版)》(见***1)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镇标准为依据,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行“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发动群众,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建设,全面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和全镇环境总体水平,确保国家卫生镇复审达标。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筹、辖区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逐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镇容村貌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现代文明素质,力争在2012年4月份通过区爱卫会的初审,在2012年6月份通过省爱卫会的审查,在2012年下半年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复审。 三、复审工作时间安排 1. 2.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区爱卫办组织预检和调研。 3.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省爱卫办组织暗访(暗访通过后再通知检查,即明查)。 4.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区爱卫办针对省暗访发现的问题再次组织检查。 5.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在省暗访通过后,省爱卫办组织明查(暗访和明查均达标后才上报全国爱卫会)。 6.2012年7月至2012年10月,国家爱卫会组织暗访(暗访通过则顺利通过复评)。 四、复评资料要求 (一)复评申报资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必须指定专职的国家卫生镇复审考核工作资料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在2012年2月25日前,按《2012年均安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资料要求》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普通资料可通过OA报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如指明需红头文件或盖单位部门公章的,必须报送纸质资料),联系人:胡国轩,电话:25595008。 (二)复评备检资料要求。 复审备检资料分为镇爱卫办整理备查资料和单位部门备查资料。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于2012年2月25日前收集整理,于2012年3月15日前完成归档。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均安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贤 林(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黎 志 强(镇委副书记、镇爱卫委主任) 蔡 卫 兵(镇委委员、副镇长、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局长) 伍 时 骏(镇委委员、宣传文体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局长) 廖 耀 强(镇委委员、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局长) 曾 敏(镇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局长) 黄 永 生(副镇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局长、镇爱卫委副主任) 黄 海(副镇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镇爱卫委副主任) 成 员:欧阳会坚(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 顺 林(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陈 锦 桥(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卢 厚 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常务副局长) 蔡 汉 华(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黎 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李 毅 斌(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冯 永 业(教育局副局长) 何 应 红(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欧阳尚鸿(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副局长) 冯 永 章(均安广播电视站站长) 吴 恩 良(均安医院副院长) 邹 东 强(均安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的文件精神,负责对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主持制订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3)根据上级有关国家卫生镇复审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提出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的工作重点和内容。 (4)负责研究和解决复审迎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落实各专责小组的工作,听取各办(局)、居(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完善相关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办公室(简称“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办”), 办公室设在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每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必要时快速开展现场突击应急整治的各项工作(包括人员、车辆、设备、通讯器材等)。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 海 副主任:何应红、张焕东、胡建宏、谈晓原、欧阳尚鸿 成 员:吴恩良、刘惠光、胡国轩、欧阳天祥 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办公室下设六个专责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国家卫生镇复审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1.环境卫生专责小组。 组 长:胡 建 宏 副组长:欧阳天祥 成 员: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开展依法查处乱张贴窝点的工作;组织队伍及时洗刷乱张贴;督促沿街店铺及时清刷门前乱张贴;确保大街小巷无乱张贴乱涂画。 (2)负责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与80%以上的单位签订责任书;组织清理查处沿街乱搭建、乱摆卖、乱拉挂、乱停放、乱倒垃圾等违章行为。 (3)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要齐全,运输要密闭,无卫生死角。组织水上环卫保洁队清理河涌垃圾,达到无漂浮垃圾无蚊孳生的效果。加强垃圾中转点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除“四害”设施,中转点要求有给排水设施,环境整洁。 (4)加强待建、闲置地绿化,围闭,维护完好整洁无积水,无乱倒垃圾,无乱搭建现象。 (5)加强辖区内牲畜管理。辖区内无违章饲养牲畜,无放养家禽,无放养狗只,无乱堆放杂物。 (6)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淤泥垃圾现象。 (7)整治镇内乱摆卖、乱停放等违规现象,尤其加强对各大市场周边违规设摊摆卖、车辆乱停放等现象的整治。 (8)2012年4月至2012年7月明查暗访期间,每日组织队伍到全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卫生保洁工作,以最佳状态迎接上级检查。 2.市场及食品安全专责小组。 组 长:欧阳尚鸿 副组长:王 敏 捷 成 员: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如下: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场内划行归市,高台摆卖,摊位内无杂物堆放,物品摆放整齐、洁净。有卫生管理组织,有保洁人员随脏随扫,摊位垃圾有装载容器,地面清洁。 (2)活禽摊位布局规范,有封闭式独立屠宰间,有集粪槽,每档设有独立的沙井,进水口有存水弯管,粪便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3)熟肉档摊位布局规范,证照齐全,销售间密封,有洗手设施预进间,有紫外线消毒灯,售卖口有防蝇设施,有纱网的对讲通风孔,有排风扇或空调机,禁用有色塑料盒、袋盛放食品,有专人或采用工具收费,备蝇拍见蝇即打。 (4)水产摊位有剖鱼操作台,污水和污物处置设施完善,摊位内外整洁。 (5)建立和实施店档依法领取证照,商品陈设整齐,垃圾收集,环境保洁,车辆停放,除“四害”,公厕清洁,卫生检查等八项内容的管理制度。 (6)开展对小餐馆、小旅馆等“五小”行业的监管和整治。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卫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食品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落实饭馆(就餐场所)、商场(店)等相关经营单位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经营。 (7)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从业人员经培训上岗,操作规范,个人卫生达标。 (8)组织召开集贸市场、餐饮店等经营单位业主会议,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经营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组织专责小组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单位店铺落实整改,清理无证照经营。 3.公共场所和饮用水专责小组。 组 长:吴 恩 良 副组长:胡 伟 照 成 员:胡 国 轩、詹 汉 钦 具体职责如下: (1)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2)实施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供水单位卫生信誉度达到要求。 (3)落实二次供水水池专人管理,管理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并持有健康证上岗,二次供水水池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及格,有工作记录。 (4)组织召开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业主会议,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经营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组织专责小组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单位店铺落实整改,清理无证照经营。 4.城市建设专责小组。 组 长:谈 晓 原 副组长:欧阳少生 成 员: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道路、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管理。路网体系完善,道路硬底化率要达90%以上,路面修复完好,无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待建、闲置地周边有围栏。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拆迁工地边拆边围,待建地维护完好整洁无积水,无乱倒垃圾,无乱搭建现象。 (2)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做好工地内外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生活区及职工食堂卫生整治行动。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宿舍环境整洁,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排水沟畅通,工地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5.宣传发动专责小组。 组 长:张 焕 东 副组长:冯 永 章 成 员:宣传文体办公室及均安广播电视站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2)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配合做好复审整治的各项宣传报道,加大卫生公益宣传广告的播放密度,加强公民道德和卫生意识教育。 (4)适当对“门前三包”不落实和卫生状况恶劣的单位及卫生死角进行电视曝光处理。 6.督查组。 组 长:何 应 红 副组长:张 焕 东、谈 晓 原、胡 建 宏、欧阳尚鸿 成 员:吴 恩 良、刘 惠 光、胡 国 轩、欧阳天祥 具体职责如下: 监督各居(村)和有关单位对“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的落实。 (二)各单位任务要求及分工。 1.镇爱卫会办公室。 (1)负责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和备查资料; (2)统筹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2.党委办公室。 协助资料收集和发布复审工作方案等。 3.宣传文体办公室(教育局)。 (1)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备查;督促相关单位搞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收集处理;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做好除“四害”工作并收集有关工作资料备查。 (2)中小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 4.经济促进局。 (1)加强对厂企单位的卫生管理,监督工厂企业搞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加强对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监督厂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加强对生猪屠宰场的卫生管理,搞好内外环境卫生,加强检疫检测,加强除“四害”工作。 5.财政局。 协助提供全镇2009~2011年度卫生经费数据报表和卫生投入实际费用报表,落实国家卫生镇复评专项经费等。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市、区)平均水平。 7.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2)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卫生的管理,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做到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做好工地内外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监督对在建工地和待建工地实行围蔽。工地内有生活区的要做好保洁工作,确保生活区无垃圾、粪便积存,排水畅通,落实除“四害”措施,无蚊蝇孳生。 (3)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8.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加强旅馆、美容美发场所、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2)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辖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督促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医院、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9.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1)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监督承包公司加强主干道、内街巷的清扫保洁,城区12小时保洁。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暴露垃圾。公厕、市场、公园、河涌等重点场所要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保洁。 (2)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3)落实卫生责任制,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 (4)加强水体及下水道清堵疏通工作。监督承包公司组织环卫人员全面清疏河涌、池塘、沟渠、排水渠、下水道,保证畅通无积水、无垃圾杂物积存。 (5)加强闲置地平整工作。联同城建部门共同开展对闲置地全面清理,清除杂草、杂树、杂物和垃圾,高于路面的要清走多余泥土并围砌矮墙以防止泥土泻出。 (6)加大清拆违章建筑工作。重新全面巡查并拆除违章建筑、废弃的烂屋、旧猪舍和旧窝棚,拆除路边的鱼塘厕、小茅厕、露天开放的垃圾池和垃圾屋。 (7)组织六乱治理和清理工作。组织人力和车辆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和废旧垃圾桶,清理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清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拉挂、乱搭建、乱摆卖等“六乱”情况。 (8)加强除“四害”工作。监督专业队落实,按承包协议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喷杀工作。 (9)加强绿化保养工作。清除公园、主路边、休闲点等绿化地点的杂树、杂草,修复破损的花基,补种树木花草。管养过程要一并处理鼠洞、鼠迹等“四害”痕迹。 (10)修补或改造下水道。联同城建部门共同开展,重新巡查辖区内下水道,发现明渠的进行改造,发现破损的修补,发现防蚊闸等损坏的要更换或改存水弯管。 (11)加强垃圾收运设施管理。更换无法正常使用的垃圾桶、果皮箱等;落实定期清洗垃圾桶、箱、车等收运设施,保持外观美化;加强垃圾中转站的保洁和除“四害”工作;落实垃圾的及时收运,保证垃圾不过夜。 (12)落实专人保证公厕保洁。监督承包公司执行,加强巡扫和冲水,发现设施破损及时修复。 (13)督促车站做好内外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 (14)车站内设吸烟区,候车大堂要有禁烟标志。 (15)加强环境保护,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水、空气、声环境质量达到规划要求;落实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100%达标排放;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0%;危险废弃物安全贮存,近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16)督促除“四害”专业队做好防鼠防蝇治理工作。 10.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强化监督,落实亮证经营、持证上岗、制度上墙、规范台帐、完善卫生设施和三防除“四害”设施、保持店面清洁卫生。 (2)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3)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4)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5)根据农贸市场建设标准,鼓励居(村)(市场开办者)提升全镇农贸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并监督农贸市场管理者开展市场卫生秩序管理,保持场内摆卖秩序和卫生整洁。 (6)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加强对生猪屠宰场的管理,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确保无烟草广告。 11.各居(村)委会。 (1)要有专门兼职爱国家卫生镇生工作的人员。 (2)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3)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4)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卫生院(站),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乡医取得合法职业资格。 (5)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6)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7)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 (8)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三方牲畜、家禽。 (9)所辖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省道、国道出口的居(村),负责各出口及途经本居(村)范围内道路的保洁。 (10)居(村)各类市场的保洁、安全和经营管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11)加强除“四害”工作,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 12.均安医院。 (1)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并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医院、卫生站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3)镇、居(村)、卫生站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4)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线管卫生知识知晓率≥80%。 (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6)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和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7)医疗垃圾安全贮存、规范处理,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 (8)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限期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9)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10)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院(站),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乡医取得合法职业资格。 13.均安广播电视站。 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复审整治的各项宣传报道,加大卫生公益宣传广告的播放密度,加强公民道德和卫生意识教育,适当对“门前三包”不落实和卫生状况恶劣的单位及卫生死角进行电视曝光处理。 14.均安自来水公司。 加强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和二次供水的安全卫生管理。 15.均安派出所。 负责协助各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突击清理行动,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和整治工作执行力。 16.均安交警中队。 (1)加强对车辆乱停放的管理(尤其是市场、学校附近),维护交通秩序。 (2)督促车站做好内外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车站内设吸烟区,候车大堂要有禁烟标志。 (三)迎检重点。 复审检查的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1.环境卫生(重中之重):大街小巷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情况;市场设施和卫生管理及除“四害”;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设施及管理;公厕硬件设施及保洁;垃圾站卫生状况和“四害”密度;车站卫生和禁烟标志及吸烟区;医院健康教育及禁烟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理及传染病防控;建筑工地和闲置地卫生状况和除“四害”及围蔽;河涌垃圾清理和保洁;居民小区卫生;城乡结合部卫生等。 在暗访或检查环境卫生的同时,一并检查“六乱”治理情况及有否烟草广告等。 2.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暗访以面向广大群众的五小场所为主,明查则按要求分类备检。 3.除“四害”工作:主要是针对食街、食店、市场、熟食档、加工场、垃圾收运设施等重点场所。 4.各类工作资料:区爱卫办调研及省爱卫办明查时将详细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1.制订国家卫生镇复评迎检工作方案,镇委、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国家卫生镇复评迎检领导组,落实各项指标任务。 2.均安广播电视站启动复审迎检宣传,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复审迎检活动。各部门和各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10月)。 1.各职能部门和各居(村)委会根据考核指标、任务分工全面调查摸底,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2.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落实整改措施。 3.镇迎检领导组定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 4.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三)省、区爱卫会明查暗访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 1.各职能部门按国家卫生镇标准和本方案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责任到人,进入全面迎检状态。 2.环境卫生专责小组坚持每星期至少3次组织清查队伍下乡巡查,监督各单位、居(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背街小巷、公厕、垃圾中转站、车站、建筑工地、闲置地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居(村)等地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随脏随扫,居村容貌、环境卫生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 3.市场及食品安全专责小组坚持每星期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整治及无证照经营清理清查行动。市场整治方面重点巡查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摊档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卫生镇标准,不符合的马上督促整改;无证照经营清查方面,重点清查一些小型单位、餐饮店、理发店、美发店等,主要查看经营单位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以及店铺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督促整改。 4.城市建设专责小组坚持每星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整治行动,监督各单位、村(社区)、建筑工地等卫生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 5.整理有关复评迎检的资料,编写复评迎检工作总结和各专责小组工作总结,按时上交上级爱卫会。根据迎检工作指引,迎检办加强暗访、抽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整改,确保全全镇以最佳面貌迎接上级检查。 (四)国家爱卫会暗访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10月)。 1.各职能部门和各居(村)委会按照迎检要求定期开展清理清查及相关整治行动,确保各项软硬件设施保持国家卫生镇标准,迎接上级检查。 2.在迎检过程中注意收集编辑好相关的资料、数据、照片等,为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