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权责清单实施情况报告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6〕163号),现将我局2019年权责清单实施情况报送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经梳理调整,我局现有权责清单共366项,其中,行政许可42项,行政处罚260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类型25项,社会服务1项。
二、具体实施情况
2019年区级部门机构改革后,老龄工作职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非法行医职责划入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全面客观研究区镇事权下放、行政委托等相关事宜,指导督促区卫生监督所、镇街卫计局开展相关工作,保障职能移交后能够正常实施。另我局对原权责清单387项事项进行梳理调整,其中权责划分不变的308项,全部权责调整为镇街行政的16项,调整为区镇共同行使的31项,接收其它事项的11项;因重复或不作登记删除的事项12项,不属我局职能划出的事项9项。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按照权责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我局将梳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分别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和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权责事项实施方面,2019年我局依照权责清单事项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工业生产企业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合计9176家,立案查处案件413宗,罚没金额共计705124.9元。全区共接收医师执业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3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8222宗,其中受理7656宗,准予许可7479宗,不予许可177宗。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权责清单梳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2个事项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类型不一致,需要将“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表述过于简单、有缺漏。我局已将存在问题报区政数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修改指引。
权责清单在实施过程中我局暂未出现权责不清或权责交叉的情况。目前市、区、镇(街道)三级权责事项清晰,委托事项完善,各层级履职顺畅。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局将根据省、市、区权责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强化动态调整,继续对有关权责事项补充完善工作。建议区政数局针对我局提出需要调整的事项尽快完善;另外对我局各项权责事项分工作出明确和细化的指引,避免出现权责不清等问题。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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