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问题,径向区卫计局反映。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珠海市香洲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业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坚持“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思路,通过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在已完成201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家庭病床服务、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通老年人就诊服务绿色通道、公办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养结合、推动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80%的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覆盖,100%的居家养老纳入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建成若干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
2018年,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城乡、资源共享、保障有力、支付合理、人才充足、运行有效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家庭养老结合。
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为支撑,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养老、家庭养老。落实老年人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的居家养老老人纳入家庭病床的建床对象,开展家庭医疗卫生服务。托养机构与医疗机构应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中医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推广中医养生活动,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进社区、进家庭。区级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科,鼓励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养生保健的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
(二)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设置一定比例的医养结合床位。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合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开设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举办养老机构。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型医养结合机构。
(三)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
1.支持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应设置护理站、医务室;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可设置护理院;规模在5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可以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设置护理站、医务室、护理院的养老机构,应与周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门诊部及中医诊室。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的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2.促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医养合作。鼓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采用托管、直管、直办、协议签约等多种方式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合作,形成医养结合联合体,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养老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关支持优惠政策。鼓励优质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养结合机构,满足个性化医养需求。
(五)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保障制度。
对低收入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等形式给予保障。完善民政、残联、妇联、卫计等各部门老年人相关医疗养老支付制度。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促进失能老人生活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化。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养老和医养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医养需求。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快建立一支以养老护理员为主要力量的养老服务队伍。人社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获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培训补贴。加大对养老医疗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快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老年护理师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开展试点(2017年3月前)。
1.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香洲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各镇(街道)根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设置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各镇(街道),完成至少一所公办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结合。前山街道社会福利中心与香洲区人民医院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医养结合试点。
——区级医疗机构启动养老康复病区建设;
——湾仔街道启动社区医养融合试点建设;
——翠香街道开展机构、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一体化试点;——拱北街道开展医养结合购买服务试点。
(二)考核评估,完善政策(2017年3月—2017年6月)。
区卫计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对照目标要求,组织对各试点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完善政策,制定落实工作台帐。
——继续实行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体检;
——更新健康档案,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区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家庭病床服务;
——实现100%公立医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就诊服务绿色通道建设;
——完成养老基本情况摸底,完成老年照护需求评估;
——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获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培训补贴;
(三)全面铺开,组织实施(2017年6月—12月)。
根据试点经验,在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
——全力推进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80%的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覆盖;
——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养医疗卫生服务,100%的居家养老纳入家庭病床建床对象;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部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实现医疗卫生全覆盖;
——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全部与二级以上医院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珍;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
——推动商业保险参与养老和医养结合;
——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
——建立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多种支付形式的养老医养结合支付保障制度;
——初步建立统一的多层次养老人才培养、评价和流动机制。
——将医养结合信息纳入一卡通系统正常运行;
——鼓励优质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养结合机构。
(四)加强监督,不断完善(2018年1月—12月)。
各镇(街道)、各单位应每年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
——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
——实现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等各种养老形式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建立较为完善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基本满足本区居民养老需求的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体系;
——建立完善的政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医养结合保障支付机制;
——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高效的健康服务业人才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养结合是我区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医养结合工作任务。
(二)协同推进,抓好落实。
建立由相关主要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医养结合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督导,确保效果。
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评估和考核,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医改考核。加强对相关单位政策实施的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确保按时实现目标。
***:珠海市香洲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