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红山谷)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传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huanbao@foxmail.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8万件太阳伞底座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红山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凤果工业区38号之十一环评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委会凤果工业区38号之十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2°53"49.21",北纬22°58"34.15")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3386.40平方米,建筑面积7857.29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太阳伞座,圣诞树座,灯座,户外台、凳,预计年产太阳伞底座等产品8 万件。建成后员工人数25人,均在厂内住宿不就餐。年工作时间为260天,每班工作8 小时,每天一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漆水帘柜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12吨/年,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下水道;喷漆水帘柜的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定期更换的废水属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沙石堆场扬尘及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除尘设备收集处理后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清扫,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投料区、沙石堆场应采取设置围挡、喷淋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周界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喷漆工序应在密闭的喷漆房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有组织排放限值后引至高空排放。3、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罐及漆渣属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