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执行难三大攻坚惩治腐败
区法院去年执行成效显著,区检察院“智慧检务”水平不断提高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报道:3月2日上午,高明区法院院长薛付奇,高明区检察院检察长梁俭明在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高明法院去年执行成效连续四个季度在五区法院综合排名第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区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司法保护、法律监督等方面,着手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过去一年,高明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358件(含旧存1039件),办结10321件,同比分别增长15.92%和17.83%。办案效率方面,结案率为90.87%,排五区法院第一,案件结收比达100.02%,居五区法院第二。执行成效连续四个季度在五区法院综合排名第一。
高明法院通过坚决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纠纷和全力加强执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此同时,注重夯实基础性改革,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精准落实司法救助,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持续增强。
接下来,高明法院将坚持依法履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
区检察院在过去一年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区检察院通过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措施,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此外,区检察院分别对刑事诉讼活动、刑事执行活动加强监督,并依法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同时注重加强镇街检察室工作,依法做好处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工作。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区检察院通过深化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推进“一院一品牌”和“一业务一品牌”建设,“智慧检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