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甘坑邓屋老村白公窝北东侧和甘坑邓屋老村东侧(百壹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4年3月21日,对布吉甘坑邓屋老村白公窝北东侧和甘坑邓屋老村东侧(百壹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甘坑十二巷,边坡长约148米,采用格构梁+锚杆方式进行支护并完善排水设施及坡面绿化。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护坡工程、挡墙工程、锚杆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根据深龙发改〔2010〕278号文,项目计划总投资152万元。工程在龙岗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通过邀请招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合同价 779 720.18元。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设计单位为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研究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城建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于2010年10月3日开工,2012年5月25日竣工,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永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 386 138.08元,审计审定造价为1 145 476.49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33 255.85元),核减造价240 661.59元,核减率17.36%。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期,布吉街道办共收到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5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较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40 661.59元。主要原因:1.多计修拍边坡等工程量及调整伐树等综合单价,核减造价228 359.09元;2.多计招标代理费,核减造价1 263元;3.多计监理费,核减造价9 134元;4.多计审图费,核减造价1 905.50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2年5月竣工验收,2013年6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240 661.5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240 661.59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1 145 476.49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