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餐厨垃圾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执法队:
根据《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和《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区依法定程序确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特许经营企业。从2012年12月10日起,我区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统一由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收运及处理,并在2012年12月30日前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依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为此,请各街道执法队从12月10日起按《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排放、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1.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或未将餐厨垃圾收运合同报区城管局备案的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收运的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未采用规定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移交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在餐厨垃圾中混入其他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5.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河道、公共排水设施、公共厕所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的违法行为;
6.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查处未按规定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
7.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