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河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天河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依法依规对河道及水利工程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确保水利工程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天河区实际,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天河区水务局已完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河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
1.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66号,邮编:510655,信函上注明“关于划定天河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gzthswj@163.com
3.联系电话: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020-38667054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以邮戳为准)。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2021年4月26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河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