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检验鉴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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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特发布本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道路交通管理检验鉴定司法鉴定(机动车类鉴定、法医类鉴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日
五、资质要求:
具备检验鉴定司法鉴定(机动车类鉴定、法医类鉴定)的资质,经国家***正式备案。
六、报名所需要资料
1、机动车类鉴定、法医类鉴定相应资质及证书
2、介绍信或委托书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信息证明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宋秀英,139****3348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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