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条例5月施行农民工工资更有保障
4月20日,记者从顺庆区人社局获悉,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施行后,让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该局在全区范围内多形式组织开展《条例》施行集中宣传活动。
据悉,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以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座谈、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在现场座谈中,工作人员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管等方面对《条例》作了详细解读,在提高《条例》知晓率的同时,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也为《条例》的正式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据统计,顺庆区当前在建建筑项目共计104个,有近5000名农民工,他们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顺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的贡献。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条例》的施行将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延伸:《条例》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呢?
“《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要按照与农民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据顺庆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明确“农民工”的范围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对违反《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逾期不支付的,将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条例》还设立专章进行了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要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顺庆全媒体记者 吴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