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伤民警命根辽宁一男子南充领刑
一名辽宁籍男子,醉酒后与妻子发生纠纷,当民警将其带到派出所调解时,他又将民警的命根踢伤。昨(25)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康寿福日前被该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现年41岁的康寿福,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人,大学毕业后到南充创业,期间认识了南充女子桂兰,二人结婚后,在南充经商。
2015年6月4日晚上,康寿福喝醉后,与妻子桂兰争吵起来,随后殴打妻子。当桂兰娘家亲属对他进行制止时,康寿福又与他们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于是,桂兰报了警。
接到指令后,民警赶到康寿福家中,将二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调解。谁知,康寿福来到派出所后,仍大吵大闹,说他挨了打。随后,康寿福不仅将前来对他身上的伤情进行拍照取证的辅警踢倒在地,还将上前对他进行法制教育工作的民警命根踢伤。经法医鉴定,该民警的伤势为轻微伤。
6月5日,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康寿福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19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对本案审理后,一审判处康寿福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