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求对顺德区城市市区管理范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3月31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我局根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情况起草了顺德区城市管理范围,并形成《顺德区城市市区管理范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充分听取意见并对城市市区范围进行修改完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9月至2020年5月24日。
公众可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西侧城管执法楼法规科(邮政编码:528300);
二、电话:22832633、22832220(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电子邮箱:luoyiting@shunde.gov.cn
***._顺德区城市市区管理范围(征求意见稿).rar
关联稿件: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