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
蓬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 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10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元章主持召开蓬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安全、蒲亚平、张吉华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荣洪及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王荣洪代表县人民法院作的《关于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蓬溪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蓬溪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各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充分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以便民利民为切入点,正面宣传引导,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作为,充分理解、运用司法救助制度。要严格把关,细化标准,严格依照法律政策,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真正保证司法救助制度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确保每位需要获得司法救助的当事人能够获得及时的救助。要界定责任主体,对执行救助金进行专管专用、管用分离,坚决杜绝错用、挪用、滥用救助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把有效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黄元章强调,救助金额要体现公平正义,相关部门要尽快统一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标施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确保救助方式的多样化,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整合资源,细化问题,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全媒体记者 田奇 黄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