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社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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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区内各居民、社会团体、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版)》(粤府办〔2018〕11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8〕6号)等规定,我局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居委会、各小区信息发布栏公告了《关于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现将社会反馈意见公示如下:
社会反馈意见情况(截至2021年10月26日24时)
(调查问卷涉及意见反馈人个人信息,我局不主动公开可依申请公开)
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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