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男职工也可享生育保险
(记者 于锐) 4月起,泰山区的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险。条件为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生育保险,配偶双方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介绍,凡泰山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泰山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必须是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生育保险。此外,参保职工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男职工参保可享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定额医疗费用50%的生育补助金。配偶双方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今年泰山区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治疗费等仍实行限额支付,但额度有所提高。女职工正常生育一例,医疗费最高限额提至1200元,剖宫产生育一例,医疗费最高限额提至1800元。生育津贴,按生育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60天。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时间满一年以上者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在分娩半年内,持养老保险手册、结婚证、生育证等证件到泰山区社保局劳动保险科办理领取生育津贴。据悉,这项政策已于4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