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暂未实行阶梯电价目前每千瓦时仍为0588元
我省阶梯电价听证方案5月份正式出炉:对于“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用电量分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6月1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暂未实行阶梯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88元收取。
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负责人介绍,省物价部门还没有下发实行阶梯电价方案,所以我市暂未实行阶梯电价。市民关心的阶梯电价怎样划分档位,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暂时也没有明确。上月举行的湖南省阶梯电价听证会上,有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讨论:方案一:不考虑季节因素,每户月用电量在160千瓦时以内为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月用电量在160千瓦时至270千瓦时之间的,每千瓦时加价0.05元;月用电量超过27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加价0.3元。方案二:分季节,将1、2、6、7、8、12月设为冬夏季,其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增加50千瓦时;3、4、5、9、10、11月为春秋季,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减少50千瓦时。
市价格成本调查队调查,目前,我市城市居民用电量户平均160千瓦时/月,多的用户每月达到700多千瓦时。7、8、9月份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居民用电量户平均达到30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12、1、2月冬季用电高峰期间,居民用电量户平均为200多千瓦时。很多市民认为,阶梯电价应按照年度累计总量来统计,并划分档位,再按方案一递增,这样更为科学。(张庆如 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