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向低收入群体发放840余万元价格补贴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我市将在春节前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8474505元。
去年以来,我市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价格涨幅较大,2011年1至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4.5%。
此次价格补贴将按城乡两个标准进行发放。其中城市低保户5995户和特困户194户,比照去年补贴数额,今年每户发放三季度价格补贴和困难补助1000元,共需资金6189000元。农村低保户381***人、五保供养对象3314人以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9311人等三类农村人员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发放三季度价格补贴,共需资金2285505元。
城市特困户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联合市总工会发放到户。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名单和补贴资金数额,将补贴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财政,由相关部门落实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