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田昌灯饰有限公司纸箱纸卡生产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田昌灯饰有限公司纸箱、纸卡生产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田昌灯饰有限公司纸箱、纸卡生产扩建项目 | 佛山市田昌灯饰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三洲三阳路12号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根据内部需要,生产的纸箱及纸卡主要用于该公司产品的包装,且该公司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生产设备均保持不变。项目依托该公司原有仓库从事纸箱、纸卡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产品为年产纸箱240万个、纸卡480万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 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氨氮自建化粪池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工业废水CODCr、色度经临时废水储存设施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废水处理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大气污染物印刷车间VOCs使用水性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 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固体 废物生产区纸板边角废料交由相关单位收购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危险废物含油墨废液、废机油交由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噪声设备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减震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限值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