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条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现将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名单等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助。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五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88887559
传真电话:88880178
***: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名单(杨和中学).xlsx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