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召开
12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白玉翠主持会议,副主任齐承芳、滕先森、刘汉玲、杜卓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甲士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的汇报,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3日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二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五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六是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七是审议通过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八是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九是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同意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研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提请主任会议决定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关于《矿产资源法》检查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决定提请第28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1]15号、17号、18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同意将市政府的办理情况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印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