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海涛同志辞去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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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2021年8月12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海涛同志辞去连云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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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2:46: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