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创新派驻模式实现监督全覆盖
“区委办、政府办都派驻了纪检机构,看来这次改革是动真格了。”海州区新东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王彦文的话,道出了不少海州区党员干部的工作压力。为保证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有力,今年3月以来,海州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采取“单独+归口”派驻模式,对法院、教育、民政等11个大单位实行“一对一”派驻,对党群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国有企业、各大指挥部实行归口派驻,设立3个直属纪工委,实现了区纪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小官巨贪”呈高发态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基层单位纪检组织发现贪腐线索并进行及时查处的少之又少,很多派驻纪检机构长期存在“零办案”、“零查处”等非正常现象。结合工作实际,海州区对此进行了“顶层设计”,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对公检法以及教育、财政、城市管理等系统规模大、下层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单位,归口设置直属纪工委。
“这次改革不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而是将以前的纪检组长从驻在部门‘剥离’出去,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彻底切断了派驻人员与驻在部门的领导关系、工作关系、情感关系、利益关系,解决角色定位不准、同级监督不力等问题。”海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姚超介绍说,“过去,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关系、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及后勤保障等均由驻在部门负责,与驻在部门有很强的依附关系,让派驻机构陷入‘嘴软、手短’的尴尬境地,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往往底气不足,这种现象将彻底不复存在了。”
为防止派驻机构陷入“嘴软、手短”,加强对派驻人员统一管理,减少对驻在单位依附,更好地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意见》还对派驻人员实行“五个统一”,即编制统一调配、业务统一领导、绩效统一考核、干部统一管理、工资统一发放,将11个单独派驻的纪检组组长及新组建的3个直属纪工委编制统一转入区纪委序列,工资福利转入区纪委,业务工作由区纪委统一领导,区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开展巡查、检查、办案、信访等各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
该派驻模式运行以来,海州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风险点,通过综合运用“系统查、查系统”模式,先后对浦南镇原党委书记杨汝勇、区城管局原办公室主任赵筱玲、原区环卫处副主任韩杰、区政协经科委主任方新年实施“两规”措施。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4月以来,该区共有4名镇街和部门党政“一把手”被诫勉谈话和党政纪处分,3名科级干部被组织调整,17家单位被通报批评,32名党员干部被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