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连云港办理情况的公示18
序号 | 投诉内容 | 基本情况 | 问题处理 | 下一步工作 |
1 |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澎湖村养猪场废水乱排,气味难闻。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件与第十一批17号件为同个问题。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存在以下问题: 1、第一次要求整改的场区排污口没有彻底封堵,仍有废水渗出; 2、场区内的养殖粪便没有全部进入沼气池; 3、场外沟渠内的废水没有清理完成; 4、堆粪池没有封盖。 | 现场要求立即对场区所有排口进行内外彻底封堵,确保无养殖废水外排、外渗,将前期排出的废水妥善处理后,把南侧水沟及通河渠道全部填平堵死。场区内的养殖粪便确保全部进入沼气池,立即清理门口堆粪池,并封盖,减轻养殖粪便气味的散发.8月2日晚,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毛太乐代表区政府廉政约谈城西镇镇长,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到位。 | 现场要求待存栏生猪出栏后,立即停止养殖生产,待取得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进行。责成城西镇政府派驻人员督促尽快整改到位。 |
2 |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马站村“起源鱼粉厂”废气污染。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废水、废气污染不属实。江苏鯷源鱼粉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柘汪镇马站村,项目主要为年产3000吨鱼粉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烘干机、冷却机等设备10台套、6吨/小时锅炉一台。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现场查看发现变压器高压熔断器已断开,现场无生产迹象。 | 2016年5月12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赣环责字〔2016〕第14号)。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停产,并于5月26日向赣榆区供电公司申请停电,当日区供电公司对该公司实施了停电。 | 赣榆区环保局将与柘汪镇政府密切配合,加强后续督查,如发现继续违法排污,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3 |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石桥镇、金山镇有许多无证小造纸厂,废水乱排,废气污染,要求彻底取缔。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废水、废气污染不属实。柘汪、石桥、金山等三个镇共13家小造纸,7月9日,区政府已将小造纸污染问题交办各镇要求关停,7月26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关闭赣榆县久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的决定》(赣政发【2016】62号),其中就包括的这13家小造纸。8月2日区环保部门及相关镇政府联合排查,所有小造纸都已于7月底前断电停产。 | 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各相关镇政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在前期断电的同时,要求所有小造纸厂尽快拆除加工设备,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 在全区范围内,严查“新五小”违法企业,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家取缔关停一家。 |
4 | 赣榆区厉庄镇西陡岭村中型露天高烟囱砖厂(承包人为赵洪宗)无手续,烧砖时直接用鼓风机进行排烟抽风,粉尘污染严重,冒黑烟。诉求取缔或搬走。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该企业没有手续属实。举报的企业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天龙新型建材厂,位于赣榆区厉庄镇西陡岭村西南,1988年建厂,属西陡岭村集体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该厂2016年以前已连续停产多年,今年3月份开始重新投入生产,6月底因雨灾停产至7月30日,7月31日恢复生产。现场发现该厂正在生产黏土实心砖,砖窑燃用无烟煤。现场没有发现举报人所说的粉尘污染严重、冒黑烟等问题。走访村西南角距离该厂最近的两家住户了解情况,韩宝凡、韩宝余两家住户均反映该厂对村民没有任何影响。 | 黏土实心砖属禁止类产品,8月2日上午,厉庄镇已将部分烧制窑洞进行了捣毁,勒令其停止生产。并将该厂非法生产黏土实心砖问题移交区国土部门,将依法处理。 | 区国土等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处理,将尽快予以关停取缔。 |
5 | 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厂区污水站污水罐地底下有暗管,与排水泵相连,夜间偷排;污水处理设施经常停运,擅自扩大产能,固废处理未申报,堆在厂内。 | 经核实,该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不属实。 1、2016年8月1日21点28分,灌南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至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信访反映暗管内容进行核实。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已于7月28日向化工园区环保分局报备停产检修。排查至该厂区西侧找到并确认信访人反映的污水罐区,灌南县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一方面用挖机沿着企业连通管道外围墙进行挖掘,挖掘距离50米,未发现有暗管,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断开了备用储罐区露出的连接管道(靠近围墙处),打开原始储罐阀门,污水通过连接两罐区之间的管道从断开处喷出,经过多次重复检验,确认废水不是排入外环境而是进入备用储罐,随后在该断开处通往地下部分进行开挖,未发现有连接排水泵的管道通往围墙外或外环境。 2、现场检查时,因企业停产,企业污水站处于停运状态。该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微电解+中和+厌氧+好氧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微电解处理结束后进行中和,中和结束再进行厌氧,采用流水线逐级处理,各工段污水处理设施间歇式进行。查看污水站废水台帐和停产报告备案,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污水站都正常运行。 3、该公司有两期项目,其中一期、二期都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一期产品为初产品,全部内用于本企业二期产品原料。 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件规定“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经认真查看该企业2015年至今纳税及开票记录,该企业苯醚甲环唑原药2015年全年生产销售575吨,环评批复为年产500吨,其产能增加15%,但低于环评量30%,不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其环评批复有效,产能增加15%合法。2016年产品生产销售量至今均未达到环评批复年产能。 4、经查阅企业环评和危废台帐,企业环评产生危废类型有蒸馏残渣、废渣、废液、废活性炭和污泥,实际年产生危废量169.915吨, 2016年2月处置了精馏残渣9.25吨。经查阅台账和调阅网上申报记录认定,该企业固废均采取正常网上申报处理,固废种类齐全。同时经现场核查,因化工园区危废处置能力不足,企业危废存量较大,所以该企业在厂区西侧建有1个临时危废库,有少量危废(废液)存放在库中,但未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已现场拍照取证进行立案查处。 | 1、8月2日,县环保局对耕耘化学检查出临时危废库未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处罚告知书(灌环罚告字﹝2016﹞110号),罚款8万元。 2、要求耕耘化学进行环保限期整改,对厂区废水管道按照“明管、硬质、高架”要求全面进行改造,杜绝任何地埋式管道,企业污水站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做好台帐记录;加快危废合法转移处置,及时开展网上申报;对临时危废仓库按照“五防”要求进行整改。 3、要求县环保局督促耕耘化学对存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合法合规生产。 | 1、要求连云港化工园区切实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化工园区企业积极落实环保责任,加大环保投入,不断提高环保水平。 2、要求灌南县环保局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如果停产检修,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 3、要求灌南县环保局与公安局加强司法联动,一旦发现暗管偷排等违法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4、加快推进3万吨/吨金圆危废处置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建成投入运行,扭转化工园区危废处置能力不足、企业危废处置难的被动局面。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 |
6 | 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山前村。有无证开采石子的加工厂,粉尘污染。 | 房山镇14家石子加工厂,产品都是石子,生产工艺都是:原石—破碎—筛选—产品。经查,14家石子加工厂都无环保审批手续。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通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房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未生产。经调查,今年4月,东海县房山镇政府会同县环保局对14家石子厂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并由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14家石子厂均按照要求,先后处于停产状态。 |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通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房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石子加工企业已按要求停产。 | 将加大对上述石子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经环保核准不得恢复生产。 |
7 | 东海县李埝乡高山子村污染企业多,无手续,废气污染、废水污染严重。包括土法炼铜厂、周建石子厂、汇祥矿业采石(石子)场、村西砖厂、炼焦厂、鸡毛粉厂、村东砖厂、李埝林场西(麻风院)2家橡胶炼油厂、李埝林场西(麻风院)3家塑料颗粒厂、李埝林场西(麻风院)2家鸡毛粉厂、李埝林场西(麻风院)1家砖厂、苏鲁交界236省道南小炼焦厂、山左口乡湖砖厂、山左口乡酒精厂。 |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通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 1、李埝乡高山子村小污染企业有高山村土法炼铜厂、高山小炼焦厂、鸡毛粉厂、周建石子厂和汇祥矿业采石场、高山村西和村东砖厂; 2、李埝林场西(麻风院)小企业有:桑发虎橡胶炼油厂、王景谦柏油提炼加工点、鲁高楼塑料颗粒厂、梁新强塑料颗粒厂、张小广塑料颗粒厂、夏明英2个鸡毛粉厂以及王传贵砖瓦厂; 3、山左口乡的企业有:苏鲁交界236省道南炼焦厂、山左口乡双湖砖厂和山左口酒精厂。 |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通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为:1、李埝乡高山村土法炼铜厂、鸡毛粉厂和小炼焦厂已停产,生产设施正在拆除中。周建石子厂和汇祥矿业采石场自2016年3月停产至今。2、李埝林场西(麻风院)小污染企业,桑发虎橡胶炼油厂生产设施已拆除;王景谦柏油提炼加工点、鲁高楼塑料颗粒厂、梁新强塑料颗粒厂、张小广塑料颗粒厂和夏明英两个鸡毛粉厂等6家土小企业已停产。3、山左口污染企业。苏鲁交界236省道南炼焦厂已经停产多年,废弃窑炉未拆除;山左口酒精厂自2016年6月20日停产,该厂已纳入“三个一批”名单正在公示中。4、依据《关于印发东海县关停粘土类砖瓦窑厂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41号文件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所在乡镇是砖瓦窑厂关停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信访件涉及的山左口乡双湖砖厂已经停产,李埝乡高山村西和村东砖厂,李埝林场西(麻风院)王传贵砖瓦厂等三家砖厂正在处理中。 | 1、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取缔土小企业。同时将安排县环保局与山左口乡政府、李埝乡政府、县卫计委密切配合,多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土小企业拆除到位。 2、我县将安排山左口乡政府、李埝乡政府、东海县卫计委和县环保局继续***监管,做好后督查工作。 3、针对信访件中涉及的砖瓦窑厂关停工作,东海县山左口乡政府、李埝乡政府、卫计委、国土、住建、供电、公安、环保、水务、工商等部门按程序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