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567万元这笔补助资金下达九江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近期,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达各地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我市获得补助资金87567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两部分,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重点支持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等救助,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引导地方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分配补助资金时,我市将对脱贫地区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当倾斜。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对下分解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救助人员应救尽救,让救助对象感受社会的温暖。(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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