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开展教育工会与学校教职工共同约定行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学校发展,稳定教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大力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共同约定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东营区大力开展教育工会与学校、教职工“共同约定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区、镇教育工会和各校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共同约定行动”。把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作为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落实。
二是大力宣传“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在全体教职工中产生共鸣,形成合力。校级教育工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时刻把教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组织、动员和引导广大教职工共谋发展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开展好工会与学校、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
三是各学校、学校工会及全体教职工分层面做出庄严承诺。学校承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真心关爱教职工。学校将尽心竭力,采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学校按国家义务教育程序正常有序进行。学校工会承诺: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与学校同呼吸、共命运,和衷共济、共谋发展。工会将进一步动员教职工焕发教学热情和创新活力,为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优化教学设施、加快学校建设和结构调整,加强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全体教职工承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努力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全力以赴为学校的发展多做贡献,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四是各校要利用年度考核之机开展“创建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创建家长满意的学校”、“创建社会认可的学校”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各校还要结合暑期教师培训活动,在教职工中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号召教师暑期“充好电”,练就一身过硬教学功夫,确保新学年争创一流业绩。
东营区通过大力开展工会与学校、教职工“共同约定行动”,进一步理顺了教育内部关系,营造了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